今天是05月1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夫妻离婚后爷爷是否有权探望孙子
  【案情】   老翁的儿子翁某取了个外地儿媳张某,在孙子小翁还未满周岁时夫妇就外出打工,双方只在过年时会回家,平时也没有什么生活费寄给老翁,孙子小翁一直由老翁夫妇抚养6年之久,直到小翁开始读书时才被翁某及张某二人接走,仅在过年时老翁才能看见自己的孙子小翁。两年后翁某与张某感情不和要求离婚,孙子小翁被儿媳张某送到娘家生活。翁某与张某达成离婚协议,孙子小翁随母亲张某共同生活,翁某每月承担小翁抚养费...
因探望孩子被拒绝 女子诉前夫行使探望权
  原告刘女士与被告王先生离婚后,协议中约定刘女士每月享有探望孩子的机会,但行使探望权被拒,故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每周由其探视一次孩子,周末单独和孩子相处两天。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刘女士诉称:原告刘女士与被告王先生因婚后感情不和,于2014年5月7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之女随王先生生活,刘女士每月享有两次探视孩子的机会。但是,离婚协议生效后,刘先...
行使探望权一方在诉讼中擅自藏匿子女如何处理
  【案情】   2012年1月5日,周某与其妻李某到某市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还约定:“婚生男孩周某某(时年4岁)随周某生活,李某每月付给周某子女抚养费200元;李某可以随时探望周某某,周某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因周某拒绝李某探望周某某,李某于2013年10月15日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采用逗留式探望,每周探望周某某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两小时。2013年11月17日,李某趁周某不备,擅自将周某...
探望权能否和小孩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案情】   2007年12月28日,周先生与黄女士在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11月9日,双方生育了一女孩,取名周洲。婚后周先生与黄女士感情一般。2009年6月,周先生与黄女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之后,两人分居,小孩周洲随原告黄女士一起生活。2010年9月,黄女士以与周先生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毫无和好的可能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先生离婚,小孩周洲归自己抚养。周先生应诉答辩称同意与黄女士离婚,但认为小孩周...
外籍爸爸打官司索取探视权
  一对异国恋人分手后,已经怀孕的女方坚持生下女儿,孩子今年已经7岁。如今,外籍男友将其前女友告上法庭,要求能够探视自己非婚生的女儿。法院一审判其可以行使部分探视权,但外籍男友及其前女友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异国恋人分手 女方生下一女   法院一审查明:斯洛文尼亚人鲁斯、中国女子王莉(均为化名)于2005年9月通过网络相识后相恋。   2006年7月,王莉怀孕后,鲁斯认...
隔代探望权是否应受法律保护
  【案情】   农民王大爷因老伴的早逝一直郁郁寡欢,辛苦务农与仅有的儿子相依为命,儿子结婚后孙子童童的出生,让王大爷欣喜不已,孙子断奶后,儿子儿媳提出想外出打工,王大爷便在乡下老家一人照看儿子,这一照顾便是7年。然而,一场车祸夺去了儿子的生命,悲痛不已的王大爷更是把所有的感情寄托在小孙子身上。后来儿媳再婚,觉得老人经常探望孙子,破坏了其正常的生活,便拒绝王大爷再次探望孙子,后因王大爷两年来未见...
离婚后,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怎么办?
  核心内容:探望权,在国外通称为探视权,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可以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若离婚后,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违法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可以由双方的约定和法院判决的规定...
审理探望权案件存在的问题
  导读:本文沪律网婚姻法编辑介绍的是探望权在实际审理中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探望权存在的问题   1、探望权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   ①有些法院对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未对探望权提出请求的,法院是否一并处理把握不准。有的法院对调解离婚的案件,调解书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也拿不准。   ②对探望方式、时间、地点等判决无统一规范的标准,各行其是。   ③对法院...
探望子女遇阻,能否变更抚养权?
  导读: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探望子女遇阻,能否变更抚养权?   咨询:一年前,我与丈夫王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当时约定5岁的儿子由王...
孩子父母离婚后祖父母能探视孙子女吗
  导读: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家住苏州金夏社区的一对老夫妇,因探望自己孙子被儿子的前妻告上了法院。5月30日,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调解了此案,但也引发出一个问题:孩子父母离婚后,爷爷、奶奶能探望他们的孙子女吗?   老人的儿子三年前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   老夫妇天天惦念着小孙子,三天两头去孩...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