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营并管理着自己的公司,公司的规模也比较大,公司资产及家里财产都比较多,经我与爱人商议,婚后家中财产归女方所有,公司资产及经营权归男方所有,我二人应办理何种公证,如何办理。
《婚烟法》规定:“夫妻在婚烟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对于稳定夫妻关系和家庭财产关系,预防和减少由此引起的财产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积极意义...
1、婚约财产的性质
目前在学界关于婚约财产的性质主要有三种学说:
第一种是附义务的赠与说。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由此可见,附义务的赠与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虽然在一般的赠与中,受赠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但附义务的赠与中所附义务并不是赠与的对价,因而其仍具有单务性和无偿性。如果受赠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所负...
案情介绍
村民黄先生与离异女张女士定了亲、办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因为举办婚礼闹崩分手后,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许多人认为不可能,但法律对此却有着明确规定,近日,法院审结该起离婚纠纷案,一审依法判决准许二人离婚、由被告张女士限期返还原告黄先生彩礼款30100元;150元诉讼费由原、被告均担。
现年39岁的黄先生系该县某村村民。今年3月初,经媒人韩某牵线介绍,家境比较困难...
一、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
一、返还财产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无须返还彩礼的情形: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
【基本案情】
2012年9月初,庞某(男)在一次企业联谊会中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杜某(女),两人互留电话后便开始交往。交往期间,庞某曾向杜某表示希望与其结婚,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在认识两个月后,杜某开始经常向庞某要钱,用于自己购物消费以及服装店花销。为了加深感情,庞某从2012年12月15日起至2013 年2月9日,陆续往对方提供的账户汇款,每次2万到5万不等,前后共计15多万元。后来双方因感情不和反目,庞某将杜某起诉...
【案情简介】
原告袁某诉称,2010年11月8日,被告李某、楚某向其借款5.6万元,并亲手执笔出具借条一张,后经其多次向被告索要,二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无奈之下只好持借条提起民间借贷之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归还借款5.6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被告李某辩称,借条是其本人所写,但事情并非单纯借贷关系。2010年底,原告妻子到被告家托被告给其儿子介绍对象,后几经周折被告通过邻村一人给原告儿子介...
彩礼不予以返还的情形: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
安徽小伙程某和安徽姑娘小莉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小伙程某欢欢喜喜给小莉家送了5万元订婚礼金,两家订好了婚期,可到了要结婚时,程某却再也联系不上小莉了。程某多次到女方家中要人,要人无果作罢,想要回礼金,但遭到拒绝,一怒之下,程某拔刀将准岳父捅死。(12月23日中国新闻网)
无疑,这又是一起由普通纠纷升级恶化形成的行凶杀人案,令人心痛,也使人警醒和深思。无论如何,小伙子杀人肯定是...
近日,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因继父参与了过彩礼的全过程并实际查收了彩礼款6.2万元,被判负连带责任。
庭审查明,原告于某与被告宋某(女,系再婚)于2013年农历1月28日未经政府登记便同居生活。同居生活前,原告于某家过给被告宋某彩礼款 62 000元。过彩礼款时,由媒人过数后交给被告宋某的继父。此后被告宋某用此彩礼款购买了一些衣物及化妆品等,花销不多。后双方外出打工,却因生活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