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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始发放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始发放 人民网甘肃视窗临泽9月3日电 “住房补贴对我们困难家庭来说,是一项特别实惠的政策,这也是党和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做的一件大好事,有了这项补贴,我出外打工的信心更足了,生活的信心也更足了,感谢党和政府。”这是在甘肃省临泽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首发仪式上,首批享受到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沙河镇西关社区居民汪世军对记者说出的一番真心话,他激动、高兴的心情溢于言表。 据悉,该县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的配租方式有几种
配租方式包括实物配租和租金配租两种: 一是实物配租,指对老﹑残疾等特殊申请家庭,提供按配租标准与人员结构相当的普通房,包含增配套配两种,租金每月按家庭总收入5%收取。上述对象也可选择“租金配套”办法。对老﹑残疾申请家庭提供实物配租是因为这类家庭的收入状况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大的变动。 (1)增配:对于有两对夫妻以上的申请家庭,或家庭人员结构复杂且增配的居住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采取增配的方式予以...
廉租房将以财政收购为主
据悉,国家多个相关部委正联合起草一套《国家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按照初步构想,未来我国不会成片建设廉租住房,而将以财政资金为主向市场收购小户型二手房作为廉租住房提供给低收入家庭,预计该办法将于年内出台。上海市廉租办相关人士日前表示,对于这一消息,目前尚不好表态,而如今本市已经明确的有关于廉租住房的任务便是在年底把廉租住房的人均居住面积范围推广到7平方米。 据了解,目前上海操作廉租住房的程序主...
财政部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获悉,2009年财政部门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的投资建设力度。   严格按照规定,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继续落实对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此外,还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以及采煤沉陷区民...
国土部力促落实廉租房供地 或挤压商品房市场
12月1日,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正式公布《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国土部门加快落实“对纳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城镇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地”。   保障房建设审批的提速,引发地产界对发展空间的进一步担忧。尽管11月份北 京楼市呈现反弹迹象,但交易量中高达56.3%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成交比例,令那些普通商品房开发商的处境尴尬,而...
廉租房项目获中央投资
4月8日,市发改委透露,2009年中央1300亿投资计划下达我市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资金5599万元,涉及 9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可以解决3545户低保和住房困难户家庭的住房问题。  据悉,其中市区3个项目,中央补助投资1038万元,总建筑面积3.46万平方米;谷城县2个项目,中央补助投资1201万元,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枣阳市1个项目,中央补助投资900万元,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南漳县1个项目,中央补助投资448万元,总...
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省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其住房面积低于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最低住房面积保障标准的,均有权依照本办法获得廉租住房保障。   本办法所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是指户...
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2月24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范围内廉租住房的管理。   第三条 南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廉租住房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
印发铜陵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铜陵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经2004年7月12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八月十二日   铜陵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合理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等五部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和《安...
深圳市修改保障性住房条例
深圳市修改保障性住房条例 单位出具虚假证明罚10万  广东省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根据修改后的条例,为住房保障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责任单位,将被处10万元罚款。   修改后的条例增加了安居性商品房作为新的保障性住房形式。安居性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按照规定标准,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面向符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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