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1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全攻略
  根据2004年5月20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999年修建的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在2005年已经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了。新规定下已购经济适用房(即俗称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上市进行买卖,成为老百姓现在最关心的话题。   已购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据了解,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ldqu...
北京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六个步骤
总的来说,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可分为六步骤。 1 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
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度远落后于廉租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仅仅约占全年指标的37%。为何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缓慢?多位房地产业内专家在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均表示,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是主要原因。  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度远落后于廉租房  去年12月,国办131号文件要求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要增加经济适用房供...
律师提醒:自家买卖经适房不能再购二套房
律师提醒:自家买卖经适房不能再购二套房 据媒体报道,五·一假期后,朝阳区“经转商”突须更名过户,“新规定”令近300名市民不满,引发一阵骚乱。 在朝阳房屋交易大厅,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通知要办理“经转商”手续须由买卖双方过户,而放假前只需交综合地价款就能换证,可以变更到自己名下。 假期后的“新规定”将使房主多缴纳2万至3...
借名买房经典案例评析
借名买房经典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10-6-12230212来源张斌律师 本律师在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中,经常遇到“借名买房”类型的咨询及委托。如现本律师正在海淀区法院进行的借名购买房改房导致的纠纷的审理。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屡见不鲜。有因为不具备条件而“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名买房的。。。。 这种行为,存在...
以案说法:买卖经济适用房的合同无效(不满5年)
以案说法:买卖经济适用房的合同无效(不满5年) 。 2008年9月1日,原告林某与被告孙某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孙某将其在同年获得的一套5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卖给林某。协议约定房屋价格为15万元;由买方在签订协议之日支付13万元,余款在过户时一次性付清;卖方在2008年9月30日前协助买方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同年10月底卖方交付房屋给买方。该协议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协议签订后,买方依约于协议订立的当日向卖方支...
深圳:申请安居房不得违规作假
  2001年度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安居房申请资料的复审工作日前已基本结束。在复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申请人违规、作假的现象,市住宅局表示,安居房的分配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市监察局已全程介入,监督每个分配过程。实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请主动退出申请,如果继续进行违规、作假行为,将受相应处罚。   自9月6日结束申请受理的工作之后,市住宅局即组织专门人员加班加点进行资料复审工作。首先,将近8000位申请...
集资房指标转让协议
  集资房指标转让协议   甲方: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 的单位集资房转让给乙方,现双方就转让事宜协商如下:   第一条 甲方拥有 集资建房房子一套,现将该集资房转让予乙方,乙方须付甲方转让费人民币 万元整(¥ 元)、甲方已交给单位集资建房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二项合计 万元整,由乙方于协议签订日起 天内交付给甲方。   因协议签订时甲方已...
以集资房为名转让工业用地合同 法院判决无效
  广西岑溪市某纸制品公司将闲置的工业园区用地以建集资房为名转让给梁某建房,房子建成后,梁某因该公司未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而起诉至法院。近日,岑溪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梁某的诉讼请求。   2007年12月,某纸制品公司将其在工业园内的93.75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梁某等四人。某纸制品公司收取梁某的土地转让款4.5万元。2008年 6月,某纸制品公司以兴建员工宿舍楼的名义与梁某签订了合作建房协议。协议签订...
购买集资房注意事项
  廉租房是建给低收入者居住的,这个“廉”字,不仅要体现在租金的低廉上,还要体现在居住成本的低廉上。不但体现在生活配套设施的完善上,也反映在交通出行成本的低廉上。   保障性住房到底该建在哪里,成了“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之一。省人大代表祁海建议,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组成的租赁型保障房不一定要在市中心,但要尽可能建在配套方便、生活成本低的地段。陈桂贞代表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