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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当心房财两空
借名买房,当心房财两空 刘健本报记者金镒 以姨母名义买房,进户后至亲反目 日前,香坊区法院审理并判决了一起亲属间的债务纠纷,判决潘某(化名)支付给她的外甥女张某(化名)购房与装修款13万余元,双方对这个判决没有异议,均没有提出上诉。 早在2003年,家住哈尔滨市原动力区的潘某,有一套厂区的住房,虽然面积只有十几平方米,但听说这个厂区房要动迁,就和自己的外甥女商量能否用钱先把这个公产房买断...
父母借子名义购经适房儿子反悔拒过户,父母起诉败诉
父母借子名义购经适房儿子反悔拒过户,父母起诉败诉 出资委托儿子在天通苑购买经济适用房,父母要求依约定将该房过户至自己名下,遭到儿子的拒绝,父母诉至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近日驳回了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刘某、李某诉称,2001年二原告欲购置位于昌平区天通苑小区的房屋。但由于年事已高,行动多有不便,为了方便办理购房时所需的手续,遂决定由二原告出资,委托被告代为办理购房事宜。二原告一次性支...
安置房申请下月6日受理
  时间:2009-06-19   商报讯(记者 钱玲玲)备受各界关注的已退代管房、信托房原承租住户安置工作即将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厦门市已退代管房、信托房原承租住户安置办法》将于7月1日起开始执行,7月6日起市公房管理中心将开始受理原承租住户的安置申请。   代管房是指业主因各种原因未申请产权登记,政府给予代管的房屋;信托房则是指海外华侨、侨眷通过信函方式,委托政府代为管理在厦门市的房产。...
灾民救助申请每户可获70平安置房
  都江堰出台最新政策:房屋损毁的受灾居民提出救助申请每户可获70平方米安置房   这几天,渐渐从地震的恐慌与阵痛中苏醒的都江堰灾民,又在“分房子”的问题上绷紧了神经。按照成都市政府刚刚颁布的城府[2008]28号文,都江堰灾区的城镇居民可以每户得到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的救助安置住房,但前提是废止目前住房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对于获得房屋产权不到20年的中国城市来说,大地震后的损毁房屋如何处...
集资房与商品房之比较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而建造的房屋。那么,集资房与商品房相比较,区别在哪里呢?   1、区别一:土地使用权   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因为集资房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
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情:   花某与杨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于1999年2月14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婚久不久即产生矛盾,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只是因为儿子及亲友的劝解才一直未离婚。2008年11月12日,花某向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对于离婚、子女抚养均无异议,但对于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产生争议。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2月花某出资3万元参加所在单位集资...
“外人”购单位集资房起纠纷 7套房到底归谁?
“外人”购单位集资房起纠纷   这7套房到底该归谁?   7月16日,新丝路模特机构总裁李小白等3人诉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房屋转让合同案二审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因此案是模特界知名人士与三亚市国企之间的较量,二审开庭引起多方关注。   旅游公司收回已售房   在2001年至2003年间,由于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旅游公司)本单位集资户不够、建设资金不足,旅游公司职工大会通过并经公司领导集体决...
什么是集资房?
</script>什么是集资房? 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
集资房 没有购房合同能买吗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的一个最主要特点就是不以盈利为目标。   由于现阶段关于集资房建设的一些具体细则还没出台,集资房由谁开发,...
集资房变商品房 卖方涨价起纠纷
  一个房屋转让在交付钥匙时发生纠纷。此案近日在渝北区法院开庭时,卖方以单位有禁止性规定为由,认为该合同无效;买方则认为,由于该房的性质已由“集资房”变为“商品房”,该规定无效。   集资房转让起纠纷   2003年6月23日,市民汪某和罗某签订了一份集资房转让合同,由汪某出资3.1万元购买罗某位于龙溪新牌坊某小区(集资房)4栋15-2号房的购房指标,并支付全部房款。合同签订后,汪某很快支付了...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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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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