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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选购二手经济适用房
  一、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二、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
经济适用房将不再有强行指标性规定
正文:  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态度有所松动。5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决定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比例,对于部分地方政府来说,经济适用房将不再有强行指标性规定,这意味着围绕着经济适用房的一场硝烟,可能尘埃落定。  事实上,“非驴非马”的经济适用房已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跛脚,早该取消。批茅于轼支持建设经济适用房的人,无视中国现状,将对平价房的期望与经济适...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实行土地无偿划拨,减免大市政配套税费,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而建设、出售的住房。它与普通商品房的区别与联系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的特点:   1、性质:微利商品房,售价低。   2、产权:完全产权。   3、销售许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证等五证。   4、销售对象:中低收入居民。   5、土地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6、建设规模:政府批准年度计划。   7、价格:政府限价。   8、...
南京公布首起经适房违规案例已依法收回房源
南京公布首起经适房违规案例已依法收回房源 2010年04月29日10:01来源:中国广播网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9时39分报道,南京市房改办日前公布了该市首起经适房违规申购案例,并已依法收回房源。连线记者姚东明。 主持人:这起经济适用房骗购案是如何发现的?骗购的过程是怎样的? 记者:这起骗购案被发现是因为有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这个房子的原申购人在4年以前以“公房拆迁,无房居...
私下转让经济适用房号引纠纷法院认定协议无效
私下转让经济适用房号引纠纷法院认定协议无效北京朝阳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私下转让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号而引发的案件,法院认定私下转让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号协议无效,判决转让者王某返还原告购房名额转让金八万元、联系人邢某返还原告购房名额转让金二万三千元。 2006年9月25日,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签订了《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王某将自己在朝阳区垡头地区翠城经济适用房E区范围内部分住房的购买权转让给原告,原...
房价上涨买家遭晃点经适房主质疑已签好的合同
房价上涨买家遭晃点经适房主质疑已签好的合同 2010年06月18日1539来源:法制晚报卖家出尔反尔,这是近期不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遭遇的情况。房主想要卖出更高的价钱,于是,找自己的茬儿质疑已经签好的购房合同。 由于卖家的反复无常,经适房买卖市场遇到了诚信危机。 突然反悔 欲毁约拿政策说事儿 刚把房子卖出去,房主孙先生就后悔了。 2010年3月13日,他与魏女士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位...
买卖经济适用房获利主体不适格协议无效
买卖经济适用房获利主体不适格协议无效 2006101993606作者:赵志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必须符合一定的价格与主体条件,采用种种形式规避这些限制性法律规范的,则可能引起各种纠纷。近日,大兴法院审结一起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案件,判决买卖协议无效,潘某退还闫某定金1万元。 潘某系黑龙江省农民,2003年以其北京表弟郭某的名义用15万元购买了位于北京大兴经济适用房一套。2005年8月,潘某以26万元的价格将该套经济适用...
梅州关于经适房的有关规定
  梅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家庭收入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科学界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合理核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规范核算行为,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梅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线按照保障对象户口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左右划定;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线按照供应对象户口所在地最低生活保...
深圳安居房申请规则及申请流程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转让单位集资房“房主”自称合同无效收房被驳
  2003年,襄城高中为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决定在新校区建教职工住房,并于11月2日公告要房者需交定金2000元。作为襄城高中的一名教师,刘某于公告当天即交教职工住宅楼定金2000元,后分3次交住宅楼集资款50000元。根据其积分情况,刘某分得3号楼6楼西户房屋一套。2004年7月2日,暂不使用房屋的刘某将该房转让给学校同事张某,张某将转让款52000元交给了刘某。后来,张某又把房屋转给马某。在该集资楼房交付使用时,马某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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