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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转让集资房为名 正宁一男子诈骗30多万元
  近日,正宁警方将以转让单位集资房指标为名、诈骗他人30多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成功抓获。   8月29日,庆阳市正宁县西坡乡宋畔村村民杨某报案称,自己被一名自称县城某单位的职工张某以转让集资房为由骗去现金5万元。办案民警经过调查证实,今年7月初,现年32岁的张某告诉杨某,称自己拥有某单位的集资建房指标,现欲转让,杨某先后两次向张某支付2万元转让费及3万元的首付款。事隔几月,杨某到工地查看,发现并没有动工...
集资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集资房与商品房区别   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   “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
购买二手集资房应该注意什么?
  目前,城中村或城中村附近出现价格特别低的房子,吸引了包括城镇居民的注意,一些人甚至开始购买这些价格低廉的房子。然而在购买这类房产时尤其要谨慎,因为这些很有可能是在宅基地上兴建的农村集资房,购买后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据悉,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
集资房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吗?如何判断?
</script>集资房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吗?如何判断? 1:判断集资房合法非法,要看其有无合法的报建手续:1、看有无建到红线之外;2、看有无经过政府批准,若批准,拿出相关证明;3、看有无超过批准标准。一般合法的集资房,都会有土地出让使用合同、建筑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了就是合法的,没有,就是非法的。 现实中集资房一般都是成品楼,是存量房,因此,是否合法就看其有无产权证。而有无产权证,又取...
转让集资房判断合同是否无效?
</script>转让集资房判断合同是否无效 合同无效,指的是合同严重欠缺有效要件,绝对不许按当事人合意的内容赋予法律效果。《合同法》确立了鼓励交易原则,对合同效力不轻易作无效认定,只在该法第52条、53条规定了合同或合同中有关条款无效的情形。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
老母贱卖集资房 儿女告母亲要求判买卖无效
  老母贱卖集资房 儿女告母亲要求判买卖无效   7年前,郑州市民李芳(化名)将集资房卖给了同事;7年后,她和买房人被女儿、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判卖房合同无效。但有意思的是,作为被告的母亲当庭倒戈,和女儿、儿子站到了一起。   尽管本案未当庭宣判,但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随着郑州房价的一路飙升,一些卖房人开始反悔,尤其以转让集资房、二手房和经济适用房最为明显。仅二七区法院就有近20起房产买卖官司。   当道德...
[集资房买卖]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二)
  二、关于《房屋转让协议》效力问题   (一)潘某主张合同无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并不适用合同无效条款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潘某所依据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和《经济使用住房管理...
新华时评:政府对个人集资建房应当有个说法
    在房价持续上涨、住房供求失衡的背景下,当前一些房价较高的大中城市个人集资建房势头发展很快。从实际情况看,个人集资建房确实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中低收入老百姓住房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住房市场供应压力。但当前政府对个人集资建房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让个人集资建房健康发展,政府就应当给个人集资建...
关注个人集资建房:昙花一现还是朝阳初起
    日前,北京房地产界有一件轰动一时的大事,鉴于目前北京住宅高昂的价格,联想集团的一位工程师于凌罡决定联合其他购房者一起自建住宅,消息传出各方表情各异:赞同者有之,冷嘲热讽者有之,冷眼旁观者亦有之。     对于北京绝大多数购房者来说,房价像是胸中一块“永远的痛”,他们在心中默默支持于凌罡的同时,也...
“外人”购单位集资房起纠纷 7套房到底归谁?
 7月16日,新丝路模特机构总裁李小白等3人诉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房屋转让合同案二审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因此案是模特界知名人士与三亚市国企之间的较量,二审开庭引起多方关注。   旅游公司收回已售房  在2001年至2003年间,由于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旅游公司)本单位集资户不够、建设资金不足,旅游公司职工大会通过并经公司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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