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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房屋赠与登记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6 ℃

     涉外房屋赠与中的“涉外”指房屋登记申请人有一方或双方持有外籍护照或港澳台身份证件的;房屋赠与合同须经过公证,合同公证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确认。

      注:本文主要讲述南京市涉外房屋转移登记办理的相关内容,可适当参考。

      一、涉外房屋赠与申请登记的程序:

      签定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公证--配图(二楼测绘窗口)—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交费领证(三楼发证大厅)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合同;

      3、其它相关资料。

      非成套房屋应提交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和赠与合同复印件。

      三、涉外房屋赠与登记应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房屋所有权证;

      4、赠与人(产权人)、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赠与合同(须经公证)或赠与公证书、接受赠与公证书;

      6、其它证件、证明。

      四、收费标准:

      1、住宅:

      登记费:80元/套(非成套:8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3元/平方米。

      2、非住宅:

      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5元/平方米。

      五、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

      如需了解更多房产赠与的相关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购买赠与房产注意事项

    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南京市房屋赠与登记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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