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立的遗嘱在法律上有效
遗嘱在法律上分三类,其一是自书遗嘱,其二是代书遗嘱,其三是口头遗嘱。
一般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在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证明才有效,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立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
自书遗嘱应当由书立遗嘱的人自己书写并签署名称,因此打印后签署名字的遗嘱会被确认为无效。
代书遗嘱应当由代书人代书,并由遗嘱人签名并由代书...
案情: 李先生生前立下一份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交由儿子继承。拟好后,李先生请朋友张先生为他打印,在打印好的遗嘱上亲笔签名,还有两名证人现场见证,并签字。 今年初,李先生去世。李先生的女儿认为,父亲生前虽留有遗嘱,但遗嘱不是他亲笔书写,也没给母亲留下应有份额,这份遗嘱应是无效遗嘱。所以,诉至东城区法院,要求对李先生留下的遗产进行继承。李先生的儿子认为,父亲所立遗嘱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有他...
半岛都市报12月18日讯(见习记者 王悦) 市南区的吴老先生去世后,小儿子拿着一份电子邮件的复印件称是遗嘱,但大儿子对此不予认可。近日,法院判决,该电子邮件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据了解,吴老先生生前习惯用电脑写东西。10月份吴老先生去世不久,小儿子拿出了一份电子邮件复印件,称这是父亲生前写的遗嘱,去世后房产全部由他继承。大儿子对此坚决反对,怀疑这封电子邮件是伪造的。两人为此闹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为,...
问:李某个人有一套住房,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李某在公证处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准备去世后将该房留给儿子,后因女儿生活比较困难,李某在临去世前自书了一份遗嘱,指定女儿为房产受益人。李某去世后,两个子女因遗产问题发生纠纷。李小姐问: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哪个有效?
天泽公证处解答:
公证遗嘱有效。立遗嘱可采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其他形式的遗嘱内容与公证遗...
遗产引纠纷
李富与前妻生育子女李成、李平。1991年3月30日,李富与伍芳再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01年购买了原万盛区某房屋一套(产权人是李富)共同居住。
2005年3月24日,李成单方表示:从2005年3月24日起,李成和李富断绝一切关系,并出具了一份“解除关系书”。
2011年2月15日,李富出具一份由他人打印的《赠言》,载明:李富与伍芳的婚后共同财产重庆万盛经开区某二室一厅住房,按法律规定男方所得...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要有签名和注明年月日,不能由他人代写。根据法律规定,遗...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地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遗嘱人可在任何可保存的材料上书写,如纸张、皮革、布帛等。其文字可以用汉字、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等,也可以用毛笔、钢笔、圆珠笔书写,只要字...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
在分割遗产时,各继承人除严格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