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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放弃转继承权
  王大妈在老伴去世后买了一套私产房。2004年,王大妈也去世,没有为此房办理继承。老人有两个子女,长女韩英(化名)2006年去世,长子韩东(化名)为孩子能就近上学,想将母亲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遂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韩英的丈夫及子女也来到公证处声明放弃对王大妈房产的继承,最终韩东办理了继承公证,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   公证员析案   公证员表示,该房是王大妈丧偶后购买的,属其个人财产,在其死...
人工受孕的孩子也可享继承权
  杨女士与丈夫曹先生结婚3年了,一直没有孩子。两人决定去医院检查,很不幸的是曹先生患有不育症。曹先生觉得很对不起杨女士,提出离婚。但是杨女士割舍不下这份感情,夫妻两人再三商量后,决定通过人工受孕的方式生孩子。   不久,杨女士便通过人工受孕的方式成功怀孕。但正当两人即将迎接出生的孩子时,曹先生却突然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此时,杨女士怀孕已满7个月。杨女士办完曹先生的后事,婆婆找到杨女士要求分割财产...
继承恢复请求权的成立要件
  导读:继承恢复请求权是因为无继承权人否认真正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占有继承财产而发生的,是真正继承权人要求无继承权人交付其所占有的遗产的请求权。其成立要件如下: 小编推荐阅读: 继承恢复请求权内容及其本质 继承权的原则有哪些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有什么差别   (一)必须是无继承权人已为事实上占有遗产。   事实上占有遗产是指实际上管理、控制、支配遗产包括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1.继承恢复请求权以占有...
胎儿(遗腹子)也有继承权
  即遗腹子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生的子女。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规定说明,胎儿是有继承权的。多年的审判实践也证明,赋予胎儿继承权,对于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生活能力的人是十分必要的。   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未出生为什么还要赋予其继承权呢?这是因为胎儿是...
我国台湾地区大法官会议解释之437号:关于继承权之侵害
  解释文:   继承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开始。继承人自继承开始时,除民法另有规定及专属于被继承人本身之权利义务外,承受被继承人财产上之一切权利义务,无待继承人为继承之意思表示。继承权是否被侵害,应以继承人继承原因发生后,有无被他人否认其继承资格并排除其对继承财产之占有、管理或处分为断。凡无继承权而于继承开始时或继承开始后僭称为真正继承人或真正继承人否认其它共同继承人之继承权,并排除其占有、管理或处...
继承权应当如何分配
[案例] 张老汉早年丧妻,留下三儿子。大儿子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二儿子是一家乡镇企业的职工,住在工厂宿舍;小儿子还在读书。1990年,全家决定建造一所新房子,张老汉拿出全部积蓄3万元,与大儿子合作建房。建房期间,二儿子由于工作较忙不能参与建房,便拿出5000元贴给家里。三儿子正在读高中,住在县中学。 1992年张家新房建成,共5间。张老汉由于操劳过度,一病不起,不久便去世了。三儿子高考落榜回到家里,两个...
出嫁女与父亲对簿公堂争财产继承权
逝者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姐姐,这引起老父的极度不满,认为出嫁的女儿无权再继承财产,女儿无奈,遂诉至法院。2月18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次案,一审判决原告范某所持有的其弟书写的遗嘱合法有效,并责令其父范某某承担诉讼费用。 76岁的范某某是上海某电车公司退休职工。范某某与其妻生有三个子女,其长女为原告范某。2003年11月24日,其长子因原发性肝癌晚期广泛转移,入住上海东方肝...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 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
公证处:再婚老人应关注转继承
  连日来,许多老人询问“转继承”问题。为此,北方公证处副主任表示,“转继承”在涉老遗产继承中很普遍,再婚老人尤其应关注。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转继承人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例如,15年前,王大爷与张大妈再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双方子女均已成年并独立生活。前年,王大爷和张...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导读: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概念   代位继承是指: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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