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丧失利害重大,情形复杂,认定困难,社会生活中容易引发纠纷。继承法在此领域至少需完善五项内容: (1)法定的权利丧失事由不能仅述及继承权,而应涵盖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遗赠、遗... 继承权丧失利害重大,情形复杂,认定困难,社会生活中容易引发纠纷。继承法在此领域至少需完善五项内容:
(1)法定的权利丧失事由不能仅述及继承权,而应涵盖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遗赠、遗赠扶养...
继承权丧失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 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 继承权丧失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
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
1、遗产债务的范围
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既可能有财产权利,或称积极财产;也可能有财产义务,或称消极财产。遗产即为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统一。遗产债务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或消极财产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和生产需要所欠下的债务,均可形成遗产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遗产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
1、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与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这就是说,在上述情况...
一、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的
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死者有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时,应该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死者所分到的财产才属于遗产,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
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民法总则草案近日出炉。草案第十六条明确,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在法律上,民事权利能力是一个人能否享受民事权利的前提,如果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则无法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民法总则草案认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保...
沪律网网友提问:
丈夫与我结婚前有过一次婚姻,是所谓的事实婚姻,即没有领过结婚证,有一孩,我想问的丈夫以后的财产这个小孩有继承权吗?如果有是怎样进行分配的?这个小孩能拿多少?怎样才能不让这个小孩得到我们以后的财产?
沪律网律师回复一: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丈夫以后的财产依照法定继承这个小孩有继承权,具体多少需要看法定继承人的多少,如果想不让其得到遗产,应采取设定遗嘱的...
近日,我们公证处办理了这样一件公证案例:胡某与王某婚后生有一子胡乙,胡某与前妻生有一子胡甲。胡某死后遗留有房产一套,胡某去世后王某提出,遗产应由王某与胡乙继承,房子和胡甲没有任何关系。我处公证人员问清基本情况后,向他们讲解公证原则和继承制度,并说明公证机关只能对无纠纷的事实出具证明。按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①、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②、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
权利与义务一致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我国继承法的一个重要原则。马克思主义认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10]”。权利和义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允许任何公民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因此,出嫁女享有公婆遗产继承权,必须以履行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为前提,也是出嫁女享有公婆遗产继承权的基础。
实际上,出嫁女与公婆的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系具有大致等同的特征: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