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律对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都有哪些方面的规定?请律师提供详细情况。
答:继承权的接受亦即接受继承,是指继承人同意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
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不接受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
弃...
王X父母离异多年,父亲始终未再婚。2006年父亲因交通意外死亡,留下一套房产。最近王X来到公证处想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员了解到,该套房产是王X父亲离婚后购买的,王X的奶奶在世,而爷爷于2007年死亡,王X的爷爷奶奶一共生育了三个儿子,王X的父亲排行老二。公证员告知王X,除需要向公证机构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外,还需要王X爷爷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到场。王X说他爷爷的父母已去世多年,而大伯2009年...
导读: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一、转继承的适用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 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
遗产的转位继承
案例介绍:王丙,男,21岁,河北大学学生。王丁,女,19岁,河北某医专学生。刘某,女,46岁,河北某外贸公司职员。王女,女,40岁,河北某食品商场店员。 被继承人王甲生前系河北某大学教授,曾写过许多专著,其中《遗传法》和《病理学》两本书在他去世时还未出版。1980年他去世后,其子王子和女儿王女对其它遗产进行了分割。1981年1月王子病死,留下妻子刘某和两个儿女王丙、王丁。 此后,1...
1、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与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这就是说,在上述情况...
一、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的
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死者有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时,应该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死者所分到的财产才属于遗产,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
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民法总则草案近日出炉。草案第十六条明确,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在法律上,民事权利能力是一个人能否享受民事权利的前提,如果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则无法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民法总则草案认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保...
沪律网网友提问:
丈夫与我结婚前有过一次婚姻,是所谓的事实婚姻,即没有领过结婚证,有一孩,我想问的丈夫以后的财产这个小孩有继承权吗?如果有是怎样进行分配的?这个小孩能拿多少?怎样才能不让这个小孩得到我们以后的财产?
沪律网律师回复一: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丈夫以后的财产依照法定继承这个小孩有继承权,具体多少需要看法定继承人的多少,如果想不让其得到遗产,应采取设定遗嘱的...
近日,我们公证处办理了这样一件公证案例:胡某与王某婚后生有一子胡乙,胡某与前妻生有一子胡甲。胡某死后遗留有房产一套,胡某去世后王某提出,遗产应由王某与胡乙继承,房子和胡甲没有任何关系。我处公证人员问清基本情况后,向他们讲解公证原则和继承制度,并说明公证机关只能对无纠纷的事实出具证明。按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