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1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继母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沪律网网友提问:   我有个朋友他父亲在他20岁的时候再婚,当时他正在上大学,继母是个离婚的女人,有个女儿17岁,女孩的抚养权人是父亲,但女孩经常到朋友家玩,并已经工作。如果他父亲去世,我的朋友能得到全部财产的25%。继母得75%,对不对?继母如果再去世,我的朋友能得到遗产吗?她的女儿能得到遗产吗?他们家的现状是继母没有工作,只有他父亲提供所有的生活资金,并有一处120平的住房,家里的财产都是他父亲和亲生母...
继承权公证:“公正”还是“添堵”
  不久前,全国政协委员冯X收到了一位七旬老人的来信,信中讲述了她在继承家人遗产过程中,因办理公证手续而遭遇到的重重困难。老人希望冯X委员能帮她呼吁,别让老年人再为类似的事情奔波劳累、花费大量金钱。1月28日,媒体就跟随冯X委员一起来到老人的家,听她聊起了这段日子以来的烦心事。   5年里的3次公证   “我这次之所以特别关注这位老人的遭遇,是因为我也常听身边的人提起类似的事情。而且我国现在已经进入...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无继承权
  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取得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亲生父母之间的婚姻的离异和变化,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即使父母离婚时,离婚父母与其亲子女间仍享有继承权。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取得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不...
继承权引纠纷 买房订金难收回
  价格谈妥草签房屋买卖协议、一万元订金付完,原本以为这样的房屋买卖就已经几乎尘埃落定,可房屋还是在过户时出现了问题,这让买主张女士非常郁闷,因为房主的房屋有继承权争议,房屋买卖一事不得不终止,而自己所付的1万元订金,也难以收回。   昨天,张女士告诉媒体,自己欲购买的房屋就位于健康路67号2-2,这套50余平米的房屋,她已经与房主廖先生签订了协议,房屋一共售价是26万元,先交订金1万元,余下25万元在房屋...
房产留给再婚妻子 亲生子女可继承吗
  家住南城区的梁女士自幼丧父,五年前母亲嫁给了继父张先生。张先生原来有一对儿女,他们早已成家在外过日。作为养女,梁女士和母亲细心照料张先生的晚年,直到其今年5月过世。在离世前,张先生留下遗嘱,声明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一个商铺归梁女士的母亲所有,作为其生活来源,自己的一对亲生儿女不得继承。   但是,张先生过世后不久,其一对亲生儿女开始争夺遗产,表示自己作为张先生的亲生子女,具有不可争议的继承权...
父亲留赠房遗嘱没写日期 儿子丧失独立继承权
  因为老人遗嘱少写了日期,导致子女丢掉房子所有权,北京海淀法院通报,该院审理的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由于遗嘱不规范,法院判小刘不能单独继承父亲的房产。   老刘和小张是再婚夫妻,老刘和前妻育有一子小刘。老刘用自己和前妻的工龄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的房屋。   2013年6月13日,老刘去世,并留有《遗嘱》,表示“去世后房子留给儿子小刘,因他家三口人住一间房,住着很拥挤,没房...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依《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   一、 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
男女的继承权平等
  男女平等,是确保男女有独立的人格权,使男女能在社会政治、经济和家庭生活中平等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该条作此规定,可以看出,在我们国家仍然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的现象。这种不平等现象在继承权的行使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表现得也较为突出,为消除这种不平等待遇,...
其他子女对于商品房是否有继承权
  a网友丁先生问:我朋友的弟弟(排行老二)拿父亲给的20万拆迁费又加上自己的积蓄30多万买了商品房,房产本上写的是二儿子的名字,问父亲过世后,其他子女对该房是否有继承权?   答:首先应明确的是: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二儿子的名字,基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公示公信力,房屋的产权只能属于二儿子,并不因购房款一部分由父亲出而当然形成父子共有关系。因此,其他子女对房屋的产权无权要求继承。   问题的关键在于判断父亲的2...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需要办理依据吗?
所谓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一般都是在继承人较多的情况之下,而遗产由其中一人或几人取得,而其它继承人不要该遗产时,就要有明确的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通常以书面的声明为表现形式。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