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
根据这条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相关知识: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
案情简介:
1992年,区政府将薛兄、薛弟父母建造的房屋颁证在居住人薛兄名下。2005年,薛父去世。2011年,取得城镇户籍的薛弟以其享有继承权为由,诉请撤销区政府颁证行为。
法院认为:
①《宪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的房屋时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即,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地随房走&rd...
非婚同居在现在越来越普遍,因为双方忙碌导致不能及时领取结婚证。但是如果一旦发生意外,一方在非婚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半能够继承吗?本文就梳理出,关于非婚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方有无继承权作如下说明,希望能够帮到在这方面困惑的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
案例:
张大爷和老伴有三个儿子。他的老伴早逝,大儿子也于2006年亡故,其妻李女士在丈夫去世后同张大爷继续共同居住生活,并与张大爷另外两个儿子一起承担了赡养的义务。张大爷生病住院期间,李女士与两位小叔子轮流伺候,并承担了相应医疗费等。张大爷的遗产中有十万元现金,但另两位儿子持有该十万元后不同意分配给李女士,因此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法院判决李女士作为继承人与张大爷的另外两个儿子共同继承张...
3月4日讯 父亲生前虽然给儿子做了亲子鉴定,但因为是匿名偷做的,福州男孩壮壮(化名)目前只能接受无法继承父亲留下的巨额遗产的苦果。
阿强(化名)人到中年,在福州经商多年,积累了巨额财富。前两年,他喜欢上了年轻女子小丽(化名),不顾家人劝阻与对方同居。他想与现任妻子离婚,再与对方结婚,但遭到妻子及已成年子女的强烈反对,婚一直没离成。
去年,小丽生下男孩壮壮。阿强担心壮壮非他亲生的,就背着小丽拿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
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有什么法律特征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
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公民个人财富在增加,人们拥有财产的种类、数量发生了很大变化,可以说种类多、数量大,与过去早已不可同日而语。这些财产中有不动产,如房地产、海域、码头等;有动产,如汽车、股票、存款等;还有知识产权,如商标、发明、著作权等,甚至出现了一些在过去无法想象的东西,如网络虚拟财产等。
俗话说,死亡不可避免。在财产所有人死亡后,其生前所有的财产就成为遗产,根据《继承法》,遗产应由继承...
所谓继承权公证核实取证,就是指公证人员在办理继承公证案件时,依照职权调查材料,获取证据的活动。在继承公证业务中,公证员使用的核实取证途径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当场制作谈话笔录。通过询问当事人,以查明当事人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继承人的死亡情况、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继承人是否继承的意思表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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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冯某最近经历的事情,让她承受了巨大打击。丈夫在怀胎近十月时突然离世,冯某因过度悲伤早产,孩子没活几天也夭折了。冯某想要替死去的孩子争得一份丈夫的遗产,但她的婆婆却认为孩子已经死了,无权继承。经过香坊区法援中心的调解,冯某最终继承了10万元的遗产,其中包括亡子应得的5万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今年3月,距离冯某的预产期还有半个月,没想到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这让冯某伤心不已早产,孩...
“法官,我要和儿子断绝母子关系,你们给我出个证明吧。”
近日,一位头发斑白的母亲走进大足区法院立案庭,无奈地对法官说。当她咨询得知不能通过法律程序解除母子关系后,边叹气边表示,要立遗嘱取消儿子的遗产继承权。
大足区法院立案二庭书记员介绍,前不久,一位看上去年过半百、头发斑白的老妇人走进立案庭,还没说话就先叹气。老人称,她叫张真(化名),早年丧夫,后来为了生活改嫁他人,没有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