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怎样?非婚生子女是婚生子女的对称,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未婚男女所生子女、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子女、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等。
自一夫一妻制以来,各国立法强调婚姻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在早期,只有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子女才为法律所认可。但在社会实际生活中,一方面尊重婚姻制度,轻视非婚男女性关系,但又无法完全禁止私通;...
【简要案情】
秦男与周女系原夫妻,双方于2012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当时儿子秦小2岁,双方约定儿子由母亲周女抚养,秦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后秦男职务高升、薪水大涨,并与他人一起创立公司,收入颇丰。以为能够给儿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便于周女协商变更儿子抚养权,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儿子抚养关系。
【具体解析】
男女双方在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途径有两...
【案情摘要】
男方陈某与女方李某于2004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今年满3岁,家庭成员除三口之外,男方的父母也一起帮助照顾孙子。夫妻双方因小孩培养问题,经常发生争吵,男方父母均认为儿媳对小孩教育方法有问题,而儿媳亦认为男方父母属隔代教育,根本不懂得对小孩进行早期智力开发,教育方法也有问题,导致家庭关系十分紧张,加上女方没有工作长期呆在家里,婆媳之间矛盾尖锐;由此引发夫妻之间大打出手,感情...
庭审期间,小萱还亮出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写于2013年11月21日,协议约定:“双方协商,离婚后,两个孩子归女方,男方一次性付给女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小萱认为,既然双方签了协议,现在要离婚,就应当依据协议履行,把孩子还给她。
不过,针对这一份协议,阿毅并不认账。他坚持说,小萱娘家远在外地,两个孩子交由小萱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阿毅认为,他的条件比较好,让他来抚养,对两个...
章某和柳某都是“85后”,两人于2010年结婚,婚后日子过得美满。
可幸福的日子仅过了半年,因为柳某迟迟没有怀孕,两家人陷入了深深的担忧和不安之中,章某身上也背上了无形的压力。
家人四处打听偏方,遍寻名医。在求医问药的近两年时间里,柳某的心理压力也越来越大,夫妻俩时有争吵,感情也出现了裂痕。最终,2013年春节刚过没多久,两人协议离婚了。
没想到的是,离婚才一个月,戏剧性的事情发生...
摘要:婚姻法的内容多数为强制性规范,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除婚姻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其名称是在扩大意义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既有结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的规定,又有关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员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其内容较亲属法窄,但较狭义的婚姻法宽,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狭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婚姻关系。
抚养权相关法律条款
《婚姻法...
原告徐永林与被告孟如彩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罗金忠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我与被告自幼相识,2001年我俩外出打工,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次年生育一子,2003年农历腊月,被告借故回其娘家,后又与他人结婚生活,自被告离开我对小孩再未尽扶...
《民法总则》第36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
监护人放弃监护权利后还承担责任吗?
监护权是不允许被放弃的,需承担责任。
父母可以放弃法定监护权吗?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除非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并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
一、留守儿童监护权的定义
监护权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或资格。留守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故留守儿童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留守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法律资格。行使监护权既是监护人的权利,也是监护人的义务。
二、留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