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监护制度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目的是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关于监护的性质在我国民法上长期存在不同的认识,学说主要有三类,一是权利说,认为监护是一种权利,属于身份权;二是认为监护是一项义务,监护对监护人而言是负担,而不是利益;三是认为监护是一种职责,认为监护是法律要求特定的人承担责任。
一、监护权的变更是客观存在
在...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
监护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我国《婚姻法》至今尚未规定全面系统的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这已不适应新形势下调整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在我国《婚姻法》的修改已被提上日程的今天,笔者结合我国新形势下的实际,就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原则、法院确定离婚父母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离婚后未行使子女监护权的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或交往...
国外立法普遍认为,监护人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并且推定发生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行为时监护人在管束监护人方面有过错,如监护人举证已尽监护之责则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
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已尽监护之责的,仅仅是减轻其责任,并非免除其责任,有些同志据此认为监护人应当是依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笔者认为他们疏忽了一点,虽然监护人在已尽监护职责时仍需承担责任,但已减轻了其部分...
案例一:不抚养孩子何来保险金
2002年3月,许女士作为投保人为她的丈夫张先生在本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两全保险———分红型”,并且指定他们的儿子作为身故保险金的唯一受益人。
2004年1月20日,许女士的丈夫张先生因公意外身亡,许女士于2004年2月3日向保险公司递交了索赔申请和相应的索赔证明材料,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2004年2月11日,经过当地某律师事务所的调解,许女士...
导读:关于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各国国际私法立法一般都有具体的规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本世纪初,主持订立了两个公约,即1902年《未成年人监护公约》和1905年《禁治产及类似保护措施公约》,分别对未成年人和禁治产人监护法律适用作了规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还于1961年订立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机关的权限和法律适用的公约》,于1980年订立了《国际性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
从有关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立法来看...
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6月1日起,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五十六条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时,由以前的“可以”通知监护人到场,改变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这一规定的变化充分体现出立法机关对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视高度在不断提升,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
海南省琼海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胡士安等三人日前拿到了去年被公安机关扣押的财物。4月13日,琼海市检察院监所部门干警到该市第一看守所检查工作,胡士安(该案已进入二审程序)反映:他在2003年10月22日作案被抓时,琼海市公安局刑警队扣押其银行卡、现金、身份证等财物,但未开具扣押清单,一审判决书也没有提到这些财物的处理情况。该院立即着手调查,证实胡反映的问题属实,同时还查清与胡士安同案的两名在押犯...
案情概述: 刘女士和前夫张某于1998年由法院调解离婚,10岁的儿子由前夫抚养。但离婚后,张某将儿子扔给爷爷、奶奶就不管不问了。孩子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照顾孩子,张某却不让刘女士探望儿子,就连到学校见面也不允许。刘女士认为,前夫的行为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创伤,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2003年刘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自己有定期探望子女的权利。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每星期可探视一次,每次一天。 律师点...
导读: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院近日终审了一起儿子告父亲增加抚养费案,法院在一审、二审中均支持了儿子要求父亲增加生活费的请求。法官认为,这一判决结果对离婚后夫妻双方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对子女尽抚养义务有着较为典型的示范意义。
诉讼起因源自2004年彭某与何某经法院批准的离婚。当时法院判决儿子归母亲何某抚养,父亲彭某则每月支付600元作为抚养费,直至儿子能独立生活为止。2006年,法院又作出民事判决将抚养费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