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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非婚生子女规定的发展过程
   法律对非婚生子女规定是如何发展来的?现时不少国家及地区的法律都赋予非婚生子女较婚生子女较少的权利,即使他们拥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在从前的中国、英国、美国等地,非婚生子女常会被视为耻辱。未婚妈妈常会被逼或被游说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时非婚生子女会由外祖父母或其他已婚亲属抚养,生母则以非婚生子女的姊姊、姑母、姨母等身分出现。直至1960年代,英国和美国才开始不把非婚生子女视为耻辱。在华人社会,至今依然有...
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权利
  2001年12月,垫江县18岁的男青年军军(化名)与梁平女青年19岁的莉莉(化名)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不久,双方未登记结婚即同居生活,2003年8月生育一子。由于双方常为生活琐事吵嘴、打架, 2005年6月,莉莉离开军军及未满2岁的幼子外出不归,并拒绝对儿子尽抚养义务。军军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莉莉按月给付儿子抚养费。   法庭判决   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军军与莉莉非婚生子随军军生活,由莉莉每...
母子关系岂能买断  诉请探视非婚生子获支持
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探视子女权纠纷案,认定原告依法享有探视权。    法院审理查明,赵军于2001年与有妇之夫王国英认识并开始同居,2006年5月29日赵军产下一子取名桃桃,桃桃出生后一直由赵军抚养。由于赵军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为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从今年5月19日开始,赵军将桃桃交给王国英抚养。7月19日两人达成一份协议,内容为:“小孩由男方抚养,女方断绝母子关系,男方补助女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正...
王宝强要离婚,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孩子归谁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问题是离婚的关键问题。孩子毕竟是无辜的,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对孩子的影响最大。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是法院着重考虑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孩...
有关子女抚养纠纷中的五大误区!
  误区一:工作都没有,怎么给你钱   案例:   张某与王某离婚时约定双方之子小刚由张某自行抚养,两年后,小刚因升入初中,花销增大,故起诉要求王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王某以自己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每月给付小刚抚养费600元,至小刚满18周岁止。   提示:   当事人没有工作,连自己谋生都很困难,但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却并不因此免除。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官司怎么打?
  导读:离婚时打孩子抚养权官司,法官在判决时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因素来判断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从而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离婚时,打孩子抚养权官司会怎么判?   (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离异女被已婚男骗生下儿子 为抚养权状告孩子父亲
  离婚后,吴某与一外省男子同居,生下一个男孩。可吴某却发现孩子父亲是有妇之夫。最终,吴某带着孩子离开。可是,孩子7岁的时候,吴某却将孩子父亲告上法庭,要将孩子交给父亲抚养。   在认识陈某之前,吴某曾有一段失败的婚姻。2004年,她与陈某认识,陈某告诉她,他也离了婚。同病相怜,两人开始来往,并最终同居。原本,吴某是想与陈某回陈某老家办理结婚登记的,但陈某总是称工作忙,吴某也就信了。同居一年多时间之...
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摘要:变更孩子抚养权主要指有抚养权的一方,抚养能力丧失。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呢?本文沪律网编辑通过整理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变更子女抚养的条件以及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应向法院另行起诉。     父母离婚后,子女应由哪方抚养?哪些情况下可享有优先权?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
同居关系认定及子女抚养纠纷
  原告肖启华与被告杨春启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1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谢永林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张毅、冷英群参加评议的合议庭,于2009年4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肖启华及其委托代理人蒋美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春启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肖启华诉称,原、被告系同村村民,双方于1998年按农村习俗办理结婚酒席后,以夫妻...
对未成年人的临时安置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1、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履行临时监护责任一般不超过一年。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以采取家庭寄养、自愿助养、机构代养或者委托政府指定的寄宿学校安置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照料,并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   未成年人因临时监护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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