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商业保险如何分割?要分割商业保险,首先要确定商业性质的保险利益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作为一方个人财产?还应当根据保险的种类及保险的具体条款来进行确定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第一种情况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第三人,如父母、子女的,依据《保险法》该保险利益属于第三人的利益,故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能作为夫妻共同...
侵权损害的赔偿原则是完全赔偿。离婚损害可以是财产的、身体的、精神的多方面损害,应该得到全面的赔偿。婚姻法修正案出台以前,不少同志认为可以就婚姻损害予以精神损害赔偿。现在看来,仅有精神损害赔偿是远远不够的,它还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四十六条共规定了四种离婚赔偿情形。一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
不管在什么时候房子都是很重要的,那是家的一个基础,尤其现在房价居高,所以人们对房子会更在意,新婚姻法出来以后不少人对于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不属于于共同财产这些相关内容是比较关注的,下面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我们了解下: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
近日,有市民报料,称其邻居文女士常遭受丈夫殴打,而文女士因在家庭教育中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一直默默忍受,不予反抗。据了解,女性因思想或经济不独立而处于弱势并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并不少见,记者从某律师事务所了解到,该事务所每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占20% 。据了解,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包含多个方面,面对暴力能够及时寻求援助,并成功保护自己的女性多见于80后。
遭遇家庭暴力提起离婚诉讼...
要求离婚补偿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③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④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
导读:如果夫妻一方死亡了,他(她)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呢?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知识: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沪律网网友咨询:
男女双方感情不合而离婚,结婚时女方用45万买了一个房子,房产登记证写的是女方的姓名,但是房子是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所购,购房时女方贷款12万,男方为结婚所花的请客,宴席等费用是否也是在离婚时算做男女双方所花费用?女方为一电信系统职工,月工资5000;男方为一单位临时工,月工资700,双方财产没进行公证。
沪律网天津李东升律师回复: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一,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第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ld...
江苏省南京市一中年男子瞒着妻子,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03万元赠与已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后该中年男子突发疾病,妻子在取款为其治病时方发现丈夫的上述赠与行为,遂一纸诉状将前养子和丈夫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主张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前养子返还203万元。12月11日,鼓楼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原告的诉讼主张获得全部支持。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陈丽雅和被告曹军强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77年收养养子曹磊...
一、基本案情
刘明勇(男)与孙敬芳(女)(均为化名)于2004年登记结婚,于2013年8月12日通过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内容如下:
1. 刘明勇与孙敬芳自愿离婚;
2.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XX路XX号房屋归孙敬芳所有;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无其它纠纷。
4.婚生儿子刘志明由孙敬芳抚养,刘明勇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
双方离婚后,孙敬芳发现刘明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