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王某与朱某(女)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交往了多年。王某多次催促朱某结婚,但朱某要求王某先买房才能结婚,因为朱某知道其手上有一副其爷爷传给他的名人字画值不少钱。 经不住朱某的软磨硬泡,王某答应卖字画买新房。朱某想的是要双方先结婚才能买房,这样房子才有自己的份额。于是双方在2015年1月6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后于同年5月8日购置新房一套,但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产权人为王某。夫妻乔迁新居不久...
俗话说:“养儿防老,有备无患。”可谢某夫妇却因“一碗水没有端平”,引发了四个儿子拒绝尽赡养义务的闹剧。日前,区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赡养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
家住杨村乡某村的谢某夫妇现已年逾七旬,早在2003年9月,两老为考虑日后的生活,邀请亲属早早立下分家协议,将其一生积累的两幢房屋(一新一旧)和家具等财产分割给四个儿子。协议约定:新房屋一幢归老大和老二所有,老四因需建房旧...
问:我最近发现我丈夫在外与他人同居,我已经找到了确切的证据,现在准备去法院起诉离婚。我听说他这样的行为导致我们离婚,我有权利要求他对我进行赔偿,我想问下请求赔偿的权利应该在什么时间行使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
1、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的区别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和各自所有的财产的总和。包括:
(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3)子女财产;
(4)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5)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
家庭财产涵盖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首先从家庭财产中分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后再行分割。对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属于本...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高新民初字第1175号
原告彭晓红,汉族,1975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510821197504240321。 原告严思怡,汉族,2001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510124200101202924。 法定代理人彭晓红,原告严思怡之母亲。 委托代理人郭洪兵,四川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
1、一方的遗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基本案情】
张洪和杨林近三年来感情一直不和,两人多次谈过离婚一事,在最近正要诉讼离婚,张洪的爸爸死去,留下现金和房产,但是张洪家为了不让杨林分到财产,迟迟不作分割,杨林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能否分到她老公应得份额的一半呢?
【案例分析】
杨林如果有证据证明张洪应分的遗产份额,并且其公公的遗嘱没有指定张洪的份额只由张洪继承,那么杨林是应该分得她老公...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时间节点如何把握?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等均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时限,当然是涵盖了整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对于重大财产的处分,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如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即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双方财产的共有关系,被侵害一...
我与陈某结婚后的头几年夫妻感情尚可。后来,我们因一些事情产生矛盾,吵了几次之后,双方开始互不搭理,冷战持续了2个月。我想主动修复关系,但陈某不是随便应付几句,就是冷言冷语。陈某的冷淡、疏远令我的精神几近崩溃。请问,如果我起诉要求离婚,能要求陈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按照相关司...
1、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2、如何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就是家庭共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 共同所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