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潮南区法院的调解下,原告朱强顺与被告朱烈钦、朱烈坚父子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当庭履行大部分欠款。原、被告六年多来视若仇人的父子关系,经过法官教育疏导和耐心调解,终于冰释前嫌,消除积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朱强顺与被告朱烈钦、朱烈坚系父子关系,他们于1999年5月达成分家析产协议:原告朱强顺分得“下山虎”厝一座,被告朱烈钦、朱烈坚分得三幢楼房连带楼后楼地二...
黄女士咨询:自己与爱人结婚5年了,以前感情都很好,只是近来爱人常以工作忙要加班为由很晚回家,还常常以出差为借口许多天不回家,可是自己听到消息,他是在外面有了其他人,后来经过我问他也承认了外面有人了。我想离婚,想问问这种情况能让他净身出户吗?他这种情况属于重婚吗?
王律师解答:《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首先此条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其次,法律对...
【案情】
吴某于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其与黄某结婚不久便将该房出售并另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产权人为吴某。夫妻乔迁新居不久,黄某便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该新购房产,吴某虽同意离婚,但认为该套房屋属于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分割。
【分歧】
对于该房屋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新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新购房产为夫...
上诉人杨露红因与被上诉人高雪坤、高增友、熊保芝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红河中院)(2004)红中民二初字第13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5年8月2日以(2005)云高民一终字第139号民事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因本案与另案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法律关系,红河中院于2005年12月7日裁定中止本案的审理,2007年9月14日又裁定恢复诉讼,并于2007年11月9日作出(2005)红中民二初...
刘先生在离婚后签协议称要补偿前妻115万,随后又起诉要求撤销,称协议是前妻以死相逼才签。近日,通州法院判决驳回了刘先生的诉求。
刘先生和刘女士在高中时相恋,后分手。2011年,两人工作后在北京相遇,重新开始恋情,并于2012年1月登记结婚。两人以刘女士名义在通州区购买楼房,总价约170万元,贷款115万元。2013年9月,刘女士怀孕。2013年11月12日,两人协议离婚,房屋归刘女士。同年11月18日,刘女士打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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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婚前他很有钱,但是只要我们结婚超过八年,所有的财产都是我们俩的了?
有这种误解的人,是因为在他的脑海里,还停留着我国2001年修正之前的《婚姻法》内容。
《婚姻法》修正之前,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双方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贵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结婚8年之后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个人财产可以因结婚而变成共同所有。但自从2001年婚姻法修正以后,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姻财产之间的转化,有...
1、离婚后还能要求分割财产吗?
所周知,婚姻中的财产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但是实践中由于夫妻之间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将自身的投资和资产完全公开,造成夫妻离婚时可能产生一方隐瞒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才发现上述现象,所以对于这种现象,《婚姻法》中规定一方隐瞒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
2、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1)隐藏、...
案情:刘先生和王女士2005年7月登记结婚。8个月后,王女士生育一子小毛(化名)。2010年初,二人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毛由王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给付3000元生活费。2014年1月,刘先生与小毛进行了亲子关系鉴定,经鉴定二人不是亲生父子关系,刘先生向律师询问如何主张权利。
王晓鹏律师:王女士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之义务,给刘先生的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痛苦,作为无过错方的刘先生有权要求赔偿。
根据刘先...
1、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的夫妻个人财产还有:
(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意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主要是指双方已登记结...
根据《婚姻法》离婚涉及三个方面:1夫妻感情破裂;2 共同财产分割;3子女抚养。对于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子女抚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虽然规定了有四种过错情形之一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该条也明确规定了既要有此类过错存在,同时还必须是因此类过错而导致离婚,也就是说,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离婚的原因必须是这些过错,在这种情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