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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导读: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一、婚内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导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应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相适应,严格按照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理,是掌握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根本原则。   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   这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
离婚夫妻债务应如何认定
  导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一、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   1、共同债务的清偿   2、个人债务的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
新婚姻法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导读: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无钱赔偿交通事故的赔款而向银行贷款属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我要为你的所有债务买一半的单吗?   王某(男)和李某(女)原为夫妻,后王某在外面结识了一个女孩并与之同居,便起诉李某要求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离婚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没有异议,但牵涉到一笔3万元的货款问题双方纠...
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导读: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更多详情请看下文沪律网婚姻法编辑的介绍。   【案例】夫妻关系解除后,债务仍要承担?   2000年,高某(男)和李某(女)因工作的机会而认识,两人坠入了爱河,不久登记结婚。两人婚后,高某请了家装公司的刘某帮自己装潢房屋,...
夫妻债务案例:丈夫生前欠的债由妻还
  导读: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陕西省洛川县,丈夫向别人借来2万元并打下借条,不料2个月后突然离世,法院判决由妻子来承担其夫的该笔债务。3月4日,陕西省洛川县法院执结了一起夫妻债务的执行案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夫妻债务案例   案例介绍:   2010年6月,刘洁之夫李龙向赵晓东借现金2万元,并打有借...
夫妻债务的清偿遵循什么原则
  导读:夫妻缘分已尽,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遵循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的原则。   夫妻债务清偿涉及到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
离婚夫妻债务的认定与清偿原则
  导读:本文沪律网婚姻法编辑介绍的是离婚夫妻债务的认定与清偿原则。   一、什么是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和双方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所负债务以及双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所负的债务等等。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以及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满足个人需要,或为资助个人亲友所负的债务,或夫妻双...
夫妻共同债务能否因离婚而免除
  导读:夫妻共同债务能否因离婚而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第一,个人婚前债务。   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
解决认定和处理夫妻债务问题的建议
  法律承认并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债务,确认约定优于法定,但是毕竟尚未明确规定约定形成的时间、成立的要件及效力,造成司法实践中对共同债务的约定难以把握,一旦发生争议难以认定,甚至让试图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人有空可钻,从而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可实行把夫妻财产、债务约定登记或公证作为夫妻财产、债务处理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以下是小编提出解决认定和处理夫妻债务问题的建议:   1、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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