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房产,房产由一方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购买房产后两人结婚不成,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出资的一方可以赠与条件不成立为由,要求对方返还。如果已经结婚了,则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郧西一男子没有生育能力,老婆竟然怀孕了。昨悉,他为此索赔2万元,获得法院的支持。 家住郧西某镇的吴某,与同村的张某于1996年1月8日登记结婚。张某没有生育能力,两人抱养了一个儿子。2005年4月,吴某在北京打工时与郧西老乡李某同居。2008年2月16日,吴某回家生下一女婴。张某对此不满,在小孩满月后就对吴某动粗。 今年8月,吴某起诉要求离婚,张某则要求其赔偿2万元。近日,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广西省岑溪县人民法院: 你院1951年1月9日法字第2号呈悉。所提问题除老债及其时效问题,因来呈未提出具体情况无从解答外,其他来问关于出嫁女的继承问题及绝产问题等,现尚在与有关机关研讨中,一俟商有结果再行函复,兹将其余关于婚姻、继承等八个问题解答于后: (甲)关于婚姻的问题: 除现役革命军人的婚约问题应比照婚姻法第十九条办理外,一般的婚约问题,按法制委员会的解答:“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手续...
正如结婚一样,离婚必须经过一定程序并履行法定的手续。因而,并不存在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现有规定,夫妻双方可协商一致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或者起诉后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我国《》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此是对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规定,并不存在分居二年就可自动离婚的问题。
(XXXX)焦顺证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现住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
被继承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生前住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XXX因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于XXXX年X月XX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
黄女士来电问:我与丈夫结婚一年后,今年2月生了女儿。但是自从生孩子后,丈夫嫌是个女儿,就对我和孩子毫不关心,连月子里都是我自己照顾孩子的。上个月开始,他开始整夜不回家。面对这样不负责任的丈夫,我已经彻底失望了。我想提起离婚,但是听说生孩子后规定有一定时间不能起诉离婚的,是吗?
律师回答:你好!我国《》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我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我和爸妈名字,我占90%,爸妈占10%,
请问,若要做婚前房产公证,需要和未婚夫一起在场签名还是
只要一个人去就可以了??
试问,如果我现在单身,但我想做婚前财产公证,那就不能做吗?
一定要等到找到男友才能做吗?
回答:不需要的!只要你到你们当地公证处,出示相关证明就可以!
不过我觉得像你这种现象不需要做登记的啊!应为房产的户名不是你的!就是以后你继承了这个房产也是你的私...
对于婚姻一方当事人隐瞒另一方为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发放,属于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这种违法的行政行为应当判决予以撤销。 基本案情:甲男与乙女多年前登记结婚,2004年1月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向登记机关提交了身份证、户口簿、、和当场签名捺印的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载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
,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