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陕西省洛川县,丈夫向别人借来2万元并打下借条,不料2个月后突然离世,法院判决由妻子来承担其夫的该笔债务。3月4日,陕西省洛川县法院执结了一起夫妻债务的执行案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夫妻债务案例
案例介绍:
2010年6月,刘洁之夫李龙向赵晓东借现金2万元,并打有借...
网友咨询:
1、夫妻双方有一个4岁的女儿,男方常年在外工作,很少回家
2、结婚证是在上海宝山区办理的,女儿也在上海上幼儿园,他们共同的房子,
3、男方在外面有了外遇,女方知道,但据女方说她有证据 ,证明男方出轨,她打电话说是有这个男方和另一个女的电话录音,法院会支持女方的要求吗?
4、如果女方没有男方外遇的证据,就以夫妻常年不在一起,感情不合而离婚, 这样会怎么判?
5、起诉女方离婚,...
导读:关于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适用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 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 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 “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 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 病所负的债务。从审判实践中...
导读:我国婚姻法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此从总体上说,原告应当对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这样确定的实际意义在于:当原告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证明感情破裂与证明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又都不充分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诉讼举证责任专题
那么,离婚诉讼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进行的呢?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
结婚20天,岳父向女婿借款1万元,事后却将到期借款5000元还给了其女儿,并由女儿出具了1万元的收条。女婿对此不认可,将岳父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12月24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判决岳父张先生归还女婿严先生借款5000元。
今年4月6日,严先生与张先生的女儿张小姐登记结婚。同月25日,张先生向严先生借款1万元,并由张先生向严先生出具借条,双方约定涉及借款的还款期限及数额为今年7月及明年2月各归还5000元。而在...
王女士与丈夫结婚后4年,丈夫与家中的保姆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保姆为他生了一个女儿,他们俩还在某小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王女士曾以丈夫犯重婚罪向法院提起控诉,法院判决他犯了重婚罪。王女士认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破裂,想与丈夫离婚。王女士为调查丈夫重婚取证支出9万余元,丈夫重婚给她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王女士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部分调查取证费用。请问王女士要求合理吗?
王女士丈夫违反了我国的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有悖社会公允 牟取高额利润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令被告佛山市博皓企业顾问有限公司于十日内退还原告陈女士预支的调查费用人民币48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2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委托协议,约定由原告委托被告于签订协议日起一个月内,为原告调查其丈夫婚外情的证据,届时应提供包括视频资料及第三者所生小孩出生证明等资料。双方还约定,原告须于签约...
本网认为真实的案例更能形象的说明和解决问题,请您参考以下案例: 朱某某、张某某原系夫妻。1995年8月30日,两人向史某某借款3万元。1998年12月21日,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协议将欠史某某的3万元债务归朱某某偿还,但未征得史某某的同意.此款经史某某多次索要,朱均无力偿还为由拒付.为此,史某某诉到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古塔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遂判决朱某某、张某...
朱某(男)与梁某(女)系自由恋爱结婚,而朱某家人对梁某长期不满,挑唆朱某与梁某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2002年5月朱某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在开庭调查时,梁某称感情尚未破裂,并向法庭提交了2002年6月8日原告与被告手机电话录音。法庭当庭播放了该手机电话录音,其内容情意缠绵,原告朱某在通话中多次表示很“想”、很“爱”被告梁某,提起二人分手“就很伤心”。梁某认为朱某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