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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入伍前未达法定婚龄草率结婚,入伍后女方与人通奸应否视为军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破坏军婚案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指出:

   “我们认为,这种婚姻是违反婚姻法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而且要严防此种情况发生。但是,他们已经成了事实上的婚姻,为了安定军心,巩固人民解放军,就应视为军婚,加以保护。 ”

   “未达婚龄”,是指未达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还是指政府提倡的晚婚年龄,未讲清楚。对此,我们认为,应当明确指出:对于未达晚婚年龄而结婚,是违反政府提倡晚婚的精神的;至于未达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而结婚的,则更是违反婚姻法的。对此种行为,应当进行思想教育,并建议婚姻登记机关注意严格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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