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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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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彩礼返还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6 ℃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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