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夫妻二人协商后,接受人工授精,并顺利地生下了一个“借精宝宝”。不想宝宝出生后,夫妻二人感情出现问题,不久离异。这时面对与自己无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丈夫不愿再承担抚养义务。 昨日,社会学家针对这起近日发生的“借精宝宝”事件指出,“借精生子”虽然让一些夫妇圆了求子梦,但是它所引起的法律、伦理及社会问题现在已经显现出来。 今年32岁的大林(化名)夫妇本是一...
近年来,同居、试婚、特别是婚外情现象屡有发生,有些人甚至视之为时髦。由此带来的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是私生子女不断增加。由于私生子女本身是不道德行为的产物,他们的身份一般是不公开的,所以他们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全面有效的法律保护。
私生子女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之外生育的子女。那些通过合法婚姻生育的子女法律上称为婚生子女。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
我的丈夫是一名中学教师(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我已是名失业者。结婚四年来,我没有感到一点的家庭温暖。他为人自私自利,并有暴力倾向,脾气暴躁,在家里经常大发脾气,摔东西,有时还会用拳头发泄在我身上,虽然不致于内伤,但我一见到他就想躲开他,并且他经常威胁性要求过性生活,一不满足又大发脾气,又摔东西,甚至不顾身边两岁半的女儿在身边,为此,我也已经报过警。
结婚这些年,在经济上更是不用说,绝对是&l...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范围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抚...
离婚子女抚养费一次性付清是否可以?以后是否会存在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本文分析离婚子女抚养费一次性付清的法律效力以及子女抚养费的增加。
离婚子女抚养费一次性付清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
(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实践中,对于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
1、在法庭庭审中,双方认可一个数目,由另一方一次性支付给对方;
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若离婚后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动,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请求,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来判决。
(四)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
【分歧】 处理离婚案件时,应以什么方式处理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对此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写入判项。原告虽然在诉讼请求中没有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但现原、被告均自愿各自负担小孩的部分“抚养费”,这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应予支持。为明确责任,避免争议,应在判项中对原、被告自愿负担小孩“抚养费”的意...
十、继父母应否向继子女给付抚养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
十一、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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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王纳文之子王圣元与高峰抚养费纠纷一案,终审判决驳回王纳文的上诉,维持了一审法院作出的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给付王圣元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至王圣元十八周岁止的判决。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王纳文于2001年3月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生育一子,即王圣元。自王圣元出生后,由王纳文自行抚养至今。现王圣元以曾用名王鼎权之名入托,托儿费每月650元。高峰在2002年12月31日前系天津泰...
法律咨询:
方女士和丈夫2003年双双到美国留学,留学期间生育一子。现在,丈夫学成后坚持回国发展,她想继续留在美国发展,两人于是协议离婚。她想知道,如果儿子判归她,那么抚养费是按国内的标准支付还是按美国的标准支付?
律师解答:
如果双方的离婚案件是提请国内法院审理,则应当以中国的法律来确定抚养费的标准。国内法院在判决抚养费的数额时,原则上是按给付方月收入20%-30%的比例来确定;如有特殊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