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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应如何给付
  冯超和妻子田云婚姻基础较差。结婚四年来,因生活琐事更是闹得不可开交,经过几次协商,两人选择了离婚这条路。家庭财产方面,两人没有太大争议,也商量好了儿子和田云一起生活,但就是在给付儿子抚养费的问题上,田云坚持要冯超每月支付400元,且须于每年年初一次性付清当年的费用。可冯超月收入仅为900元,还要供养双亲,这么高的抚养费冯超很难承担。那么,法律对抚养费的给付有何规定呢?   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
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支...
子女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抚育费负担的强制性的、无条件的、双方平等的义务,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照执行。至于其经济负担数额和期限等问题,应从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所能负担的能力量力而定,合理解决。对于费和教育费的具体负担问题,...
抚养费不足 儿告父获支持
  儿子应是父母心头肉,即使离婚了也不能亏待孩子。近日,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儿子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纠纷案件,经调解被告张春生每月支付给原告张军的生活费由150元增至400元,原告张军的教育费、医疗费凭医院、学校的票据由被告张春生承担一半。   2006年11月7日,原告张军(男,8岁,在校学生)的父母离婚,原告张军由母亲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150元抚养费至张军成年止,现在原告要上初中了,各种费用不断增加...
未婚同居双方对子女抚养的权利
  近日,朝阳法院宣判一起未婚同居超生引发的子女抚育权纠纷案件。   原告郭某与被告李某(女)于2001年在双方家长的介绍下相识,后二人同居,当时被告刚满16周岁。在双方同居期间共生育了三个儿子,均未能办理户口。现双方因感情失和分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自行抚育三个儿子。   在审理中,原告主张被告没有经济收入,文化水平低,且患有肝炎,不适宜抚育三个子女。   被告则认为,其有能力抚育三个子女。   有关法...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
子女抚育费用支付的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但是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不妨碍子女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
  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中止给付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给付能力。   [说明]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3)给付方因违...
不按协议支付子女抚养费可诉讼
  案例:徐某,女,2003年12月与杨某登记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5岁的儿子归母亲徐某抚养,父亲每月20号支付抚养费500元;现有住房两套双方各一套,汽车归杨某,杨某补偿徐某8万元差价。离婚登记后,杨某未按离婚协议履行财产支付。徐某多次催要,杨某拒不履行。   律师评析:本案是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双方因子女、财产而产生的纠纷。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如不支付费、不...
如何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费
  对子女的抚养,最重要的是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就是子女的抚养费。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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