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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者有生育权吗?
  1、什么是同性恋?   同性恋,又称同性爱,是性取向之一,是指只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人,具有这种性取向的个体被称之为同性恋者。   2、同性恋婚姻在中国来说合法吗?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的主题必须是男女双方,强调的男女,因此,同性婚姻并不满足这一条件!   3、同性恋者的生育权   由于我国和世界上的大...
怎么保护男性的生育权?
  1、生育权有什么特征?   (1)生育权的主体是自然人。生育权的主体包括有婚姻关系的自然人,也包括无婚姻关系的自然人,包括有生育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无生育能力的自然人,包括男子也包括女子。当然享有权利能力不一定享有行为能力。   (2)生育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生育权的客体是权利主体自主决定生育所体现的人格上的利益,是人对自己人格利益的支配,其基础是人所具有的之所以为人的资格。   (3)生育权的性质是人...
妻子擅自堕胎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
  【案情】   曹某(男)与邓某于2008年5月登记结婚。但因婚前感情薄弱,婚后双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经常吵闹。婚后不久邓某怀孕了,但邓某经常觉得感觉不到婚姻的温暖而不想要小孩。在怀孕5个月后,邓某还未与曹某商量的情况下,擅自到医院做了引产手术。曹某得知该情况下,十分气愤。曹某以邓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起诉要求与邓某离婚,并要求唐某因擅自堕胎行为赔偿损失费。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唐某擅自堕胎的...
生育权属于人身自由 丈夫不能强迫妻子生育
  常先生:我与妻子婚后几年未生育子女,经过权威医院的鉴定证明自己有生育能力,就要求妻子进行检查,结果妻子告诉我自己不愿意生孩子,想成为“丁克家庭”,所以婚后悄悄采取避孕措施。我只能想办法慢慢做妻子的工作。不久以后,妻子意外怀孕,在未得到我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到医院做了终止妊娠手术,我能否以此为由起诉离婚?   高律师:生育权应是夫妻双方就生育问题达成一致的行为,男女双方均有生育权,但生...
男性的生育权应该如何保护
  原告张某(女)诉被告高某(男)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其和被告婚前认识时间短,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经常发生口角,特别是在其怀孕后,被告对她不管不问,从没有关心过她,故请求和被告离婚,由被告返还其嫁妆。   被告高某辩称:其和原告经人介绍相识,经过近一年的了解,彼此对对方都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感情也逐渐升华,在此基础上,二人领取了结婚证,并举行了典礼仪式,但婚后其家中的生活和原告想象...
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
  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   不让看孩子发生时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尽量做到不打扰他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孩子有多一个人爱的情况下,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如果对方确实是有意为难你。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地点、时间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去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提起探望权纠纷案,一般多发生在孩子10周岁以下,孩子大了,腿长在他身上,想阻扰孩子...
离婚后,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怎么办?
  核心内容:探望权,在国外通称为探视权,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可以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若离婚后,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违法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可以由双方的约定和法院判决的规定...
离婚儿媳:公婆可探望孙女吗?
离婚儿媳:公婆可探望孙女吗?   家住光华东街的钱女士因前公婆私自去学校探望孙女一事,双方发生争执。钱女士表示,既然她已经离婚了,公公婆婆就不应该再去探望她的孩子,打扰她本已平静的生活。据钱女士称,2003年,她和前夫协议离婚,时已7岁的女儿小玲跟随妈妈一起生活。然而离婚后,公公婆婆却隔三差五地去学校探望小玲,使得小玲对爷爷奶奶的感情有增无减,这使得钱女士感到很不安,但又不好意思加以阻止。去年8月份...
探望权的行使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
探望权纠纷案件执行难的几点对策
 探望权是人类文明的体现,对子女身心健康和亲情的感受以及平衡发展均有利,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子女的权利,一方配偶阻碍原配偶对子女的探望,其实是限制子女享有亲权的权利。解决探望权执行难的问题,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加大普法力度;另一方面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摸索和积累经验,探索一些新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对策之一,如果父母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可以考虑探望权受阻情况下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或...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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