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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带10岁女儿闹市欲跳楼 原因疑为讨要抚养费
  昨日上午,一名中年妇女带着一名10多岁的小姑娘,坐在西一路一处高层楼顶情绪激动,引来不少市民围观。   据知情者透露,这是一场讨要抚养费的跳楼秀。现场不少围观者也认为,带着年幼的孩子做出这样过激的行为特别不应该。   上午9点半,媒体赶到现场,据目击者刘女士称,9点左右的时候,突然看到一名中年妇女就坐在了楼顶护栏的边缘,情绪激动大哭不止,她的身边一直站着一名10岁左右的小姑娘。   路过好心人看到这...
兖州区规范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
  近年来兖州区卫计局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点,不断加大举报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一是规范取证调查程序。收到违法生育线索后及时受理,先由局综合监督科对当事人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立案调查。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取证,收集相关证人证言及影像证据,形成书面调查笔录,并由当事人本人签字。二是严格征收程序,规范资金汇缴。对查实的违法...
子女可向离婚父母一方追加合理抚养费
  2012年,黄某因与妻子何某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并表示由自己抚养儿子,不要何某承担抚养费,法院判准了这一请求。但后来由于黄某所在的公司倒闭,没有了固定的收入来源,又要照顾自己年老多病的母亲,生活日渐困顿,黄某以儿子为原告、自己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何某要求其承担儿子的抚养费。但是何某断然拒绝,理由是黄某离婚时已明确表示不要她承担抚养费。黄某想请问律师何某的理由是否成立?   律师观点:根据《婚姻法...
拒不支付抚养费 法院千里强执行
  近日,罗甸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时,通过锲而不舍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远赴千里之外将被执行人存款冻结后成功将抚养费执行到位,有力维护了涉案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2012年1月,罗甸县罗沙乡的原告吕某某与被告郑某某经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婚生女孩郑某敏由被告郑某某抚养,原告吕某某每月付抚养费230元,至郑某敏年满18周岁。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吕某某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不闻不问,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完毕吗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
未婚生子,可以索要抚养费吗
  网友“XX”:我跟他没有登记,在一起生了个孩子,现在感情破裂过不下去了,他把孩子抛给了我。他应该给孩子抚养费吗?应该给多少?   答:《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
赡养费抚养费依被告能力给
  目前,上法院要求提高抚养费、赡养费的不在少数,经常会出现老告少、小告老的情况。   要求提高抚养费的理由一般有如下几个,当初离婚时孩子小,所需费用低;孩子升学、才艺培养等产生费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经济情况下降;无抚养权的一方工作顺利,收入越来越高等。   “一般情况下,只要当时的数额不足以负担孩子生活,且被告方经济条件能负担原告提出数额的,法院基本都会支持。”   相比于抚养费,赡养...
男子有3个女儿没一个是亲生 起诉妻子索要抚养费
  朋友聚会,相识相知,让互有好感的两人走到了一起。爱情的结晶让他欣喜不已,然而,关于妻子不忠的流言让他困惑,两人在吵吵闹闹中离婚。后来,他带着三个女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疼爱的三个孩子,竟没有一人与他有血缘关系!于是,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妻赔偿他支出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   来自广东的原告小甄今年35岁,五年前通过朋友聚会相识了比自己小2岁的泰顺女子小羽(化名),在...
女子帮人抚养弃婴 对方毁约拒付抚养费
  禅城陈女士:上个月,朋友吴姓女士联系上我,说一对夫妻想把一抱养了9岁女童给我抚养,并承诺给我租房一年,每月也给女童伙食费。我抚养一月后,对方撕毁承诺,不但不租房,也不给伙食费,甚至在我要送回女童时,对方不肯接回去并换了电话。   抱养夫妻玩失踪后要回小孩   与对方协商无果后,陈女士只好到禅城一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回复,这不属于拐带,建议陈女士好好把女孩养大成人。南都媒体试图联系抱养弃婴的夫...
女子离婚5年让前夫支付抚养费被驳回
  刘艳与李强(均系化名)都是80后,于2009年2月19日在莒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同年4月1日协议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婚后无子女,财产已自行分割完毕。   2014年6月,刘艳向莒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其与李强于2008年5月生育一女孩,要求法院依法确定女孩的抚养权,并要求李强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但是李强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并坚持说他和刘艳未生育子女,坚决不同意抚养小孩,更不同意支付小孩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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