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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权
  摘要: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
王某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原告王立红、被告王小敬于2005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1月17日双方按农村风俗习惯置办酒席举行结婚仪式。2007年10月4日生育女儿王洁,王洁现由原告抚养。至今原、被告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8月16日,原、被告签订协议分手,协议内容为:甲(王小敬)、乙(王立红)双方经过和平协商自愿分手,女儿王洁一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签订协议后原、被告又因经济问题发生纠纷,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处理监护侵害行为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1、处理监护侵害行为,应当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人格尊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2、对于监护侵害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在工作中发现以及单位、个人举报的监护侵害行为,情况紧急时将未成年人带离监护人。   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包括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因受到监护侵害...
变更监护人申请书怎么写
  变更监护人申请书怎么写   需要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申请理由,申请事项等详细内容。   变更监护人申请书   申请人:***,女,汉族,1963年6月10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机场南路西里12楼2门1层5至6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女,汉族,75周岁,住北京市朝阳区翠竹新村15号楼2单元4楼1号,联系电话:******   案由: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诉讼请求:   1...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还要给抚养费吗?
  1、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根据《依法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意见》第35条规定,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
小孩要更名怎么处理
  1、离婚后,孩子的姓名是否可以更改随母姓?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同时,《户口登记条例》对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的变更,也有了明确规定: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
父亲离婚再婚后因病死亡 孩子由谁监护抚养?
  夫妻离婚,婚生女儿由父亲与其新结婚对象共同抚养。在父亲死亡后,生母与继母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纠纷,诉至饶平县人民法院,饶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抚养权归生母,但需支付继母抚养费18000余元。一审判决后,生母林某玉不服抚养费的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日前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父母离婚   女儿随生父继母生活   林某玉与吴某俊于1991年1月29日结...
撤销监护权判例唤醒沉睡法条
  2月4日,随着法槌的重重落下,11岁的小玲(化名),这个曾遭生父性侵的不幸女孩,总算彻底摆脱了违背伦常的家庭环境,获得新生。江苏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小玲父母的监护权,由铜山区民政局接管。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也是“两高”、公安部和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发后,全国第一例司法实践(2月5...
养女未婚生育不尽抚养义务 老人上法庭申请转移监护权
  9岁的宁宁从小不知爸爸是谁,妈妈也从未抚养过她。前天,70岁的周彬和老伴一起,向长宁区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将宁宁的监护权转移到自己名下。这或将成为上海首例剥夺未成年人亲生父母监护权的案件。   1978年,周彬夫妇收养了刚出生一周的阿丽。然而,阿丽在成长过程中沾染了不少坏习气,故周彬夫妇2000年时与其解除收养关系。2005年3月,阿丽在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生下宁宁;当年6月,以“工作忙”...
争取子女监护权必须了解的法律常识
  导读:当您下定决心要争取子女的监护权,却很担心法官究竟会如何裁判,患得患失的心理让您孤枕难眠,以下这几个法律常识,是您在争取监护权过中必须要知道的。   1、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对子女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尔归给父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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