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抚养费给付进行立法时,大多数国家采纳了“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对子女最佳利益原则,J.沃尔夫作了详细的解释,他认为最佳利益的标准是能够使儿童在健康和正常的状态下,增加发展身体、新智、道德、精神和社会各方面的机会和便利。我国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应把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贯穿于各个环节,以更好的保护子女的利益。针对以上几点立法缺陷,提出以下几点完善意见:
1、对抚养费的给付数额,应根据子女...
法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释义:本条是关于离婚后费负担的规定。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男女双方协议一方放弃要求另一方给付费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时,在不损害子女的财产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
28岁的上海女子肖某与20岁的江苏海安男子刘某相识后即同居生活,并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儿,但肖某怎么也没有想到,二人竟为生育费用的问题对簿公堂。4月30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给付肖某因生育和抢救非婚生女所支出费用1.4万余元,每月给付非婚生女抚育费200元,直至其独立生活。
2002年,刘某在上海打工期间通过手机短信息与肖某相识,经过半年左右的交往,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2004年5月,肖某与刘某按民俗举...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2、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几个需要明确的问题如下:
第一,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
男友车祸去世后,已怀孕的女子向法院起诉,为腹中胎儿索赔约2万元抚养费。11月26日,市二中院终审驳回了孕妇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去年3月20日19时许,在万州孙家镇,魏某驾驶摩托在公路上行驶,被后面一辆满载煤炭的大货车冲撞,魏某车祸死亡。魏某死前两个月与女友秦某举办了婚礼,未拿。魏某死亡时,女友已有身孕。此后不久,秦某与魏某的父母将车主告上万州区法院,要求货车方赔偿17万余元,其中包括近2万元的遗腹...
导读:我国法律对子女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呢?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2月8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少女与他人同居产子,分手要求男方承担小孩抚养费的案件。经调解,同居期间所生儿子刘宇旗由原告张琪直接抚养至成年,被告刘建从2009年7月份开始每月负担抚养费500元。
张琪与刘建于2007年初经人介绍相识,后两人在吉安市青原区天立花园小区同居生活。2008年4月12日生育男孩刘宇旗,但由于张琪未到,双方至今未办理。2008年5月刘建在张琪回娘家期间,又与他人在天立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