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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相关的法律法规...
十八岁以上在校子女能否索要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对于...
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子女的抚育费应由离婚的双方共同承担,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应按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中确定的数额按时、足额支付,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中确定的抚育费,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抚育的子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认真履行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确定的抚育费数额。
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买单?
  2002年,王先生和孙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次年生下女儿雯雯。夫妻俩感情还不错,但是孙女士和婆婆的关系一直不太好。2005年,王家老房子拆迁,分得一笔拆迁款,这原本是件好事,可就为了这个,婆婆和孙女士起了争执。孙女士认为既然有钱了就买两套房子,可以和老人分开住,这样矛盾少些。但是婆婆就是不答应。这一来二往,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的婆媳关系彻底搞僵了。而王先生偏袒母亲的那种态度让孙女士心都凉了,于是...
未婚同居所生女孩由谁抚养 ?
  2002年,刘某在上海打工期间通过手机短信息与肖某相识,经过半年左右的交往,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2004年5月,肖某与刘某按民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因刘某当时尚未达到法定婚龄,双方即未领取。2004年9月,肖某因早产在上海某医院剖腹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婴,大女儿出生以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小女儿和肖某于2004年10月出院,住院费、医药费、抢救费共花去28872.08元,这些费用都是由肖某向他人所借,因双方为上述费用的支出产生矛...
子女抚育费用支付的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但是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不妨碍子女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分居期间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夫妻分居,但在法律上仍然存续,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子女抚育费应当在共同财产中支出,但是实践中负责照顾子女的一方常常无法从另一方手中得到子女抚育费,这样离婚时照顾子女方就会提出要求对方补付分居期间未付的子女抚育费。   法院一般会根据当时子女的生活教育需要确定一个抚育费标准,然后按分居时间,由未付方用分割所得财产抵偿另一方,不足以抵偿的,可以通过形成债权的方式加以解决。离婚后子女的抚育费数额由人...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减免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2、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3、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其配偶愿意承担费的一部分或者全...
离婚后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增加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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