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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抚养费 法院千里强执行
  近日,罗甸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时,通过锲而不舍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远赴千里之外将被执行人存款冻结后成功将抚养费执行到位,有力维护了涉案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2012年1月,罗甸县罗沙乡的原告吕某某与被告郑某某经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婚生女孩郑某敏由被告郑某某抚养,原告吕某某每月付抚养费230元,至郑某敏年满18周岁。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吕某某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不闻不问,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男子离婚后拒付孩子抚养费 称“改名换姓了怎么付”
  15岁的小斌(化名),早就习惯了单亲家庭的生活。10岁时父母离婚,他跟了母亲;与同龄男孩相比,小斌更敏感也更懂事。   离婚后,小斌的妈妈李女士一直没有再婚。“离婚时小斌已经10岁了,又是男孩。我要再找个人怕他会有想法……”   也是因为这样的想法,几年来李女士总是尽最大可能来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因为怕孩子会由于父爱缺失而自卑,李女士都很少在小斌面前提起前夫,她自己也尽量避免接触...
男子婚前得子拒做亲子鉴定不付抚养费被诉
  恋爱期间让女友怀孕,儿子生下来了,不但不承认自己是孩他爹,还不支付抚养费,结果被告到法院后,却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穆某本以为这样耍赖皮就能蒙混过关,没想到法院还是认定他就是孩子的亲爹,判他支付抚养费。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典型案件。   ●奇葩 未婚先孕,孩子出生亲爹不认了   2007年,穆某跟徐某坠入爱河,不到一年,两人还没结婚呢,就有了爱情的结晶——徐某怀孕了。   让徐...
离婚后未分居,孩子抚养费咋算
  张峰与刘艳(均系化名)离婚时,双方商议好儿子随母亲刘艳生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但是办理完离婚后,两人在一起生活一年后才分居。等到男方再婚后,儿子小光(化名)将张峰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随后法院判决男方需支付与前妻分居之后的抚养费。   张峰与刘艳于2001年在日照结婚,两人很快有了儿子小光,然而,由于张峰做生意欠下了不少债务,2007年,小两口协议离婚,财产给了刘艳和儿子,张峰一人偿还债务,两人还约定,张...
养儿非亲生 男子诉讨抚养费
  尤某与妻子毛某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00年尤某外出到江苏务工,同年毛某到河北务工。   2003年毛某生育一子,尤某一直怀疑该子非其亲生。近期,尤某携子做亲子鉴定。经鉴定孩子确非亲生,尤某遂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由毛某赔偿抚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   说 法   法院认为,关于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育费的问题,从近年各地的司法判例来看,实践中多数情...
狠心“父亲”为6万元的“抚养费” 出卖亲生儿子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竟有这样狠心“父亲”为了6万元的“抚养费”,昧着良心出卖亲生儿子。近日,尤溪县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陈某某,尤溪县坂面镇人,47岁。2000年间,他在仙游打工,时龄3岁的小春(女,化名)在仙游县城走丢后,被陈某某带回尤溪抚养。之后,陈某某与小春以养父女身份在坂面镇共同生活。小春9岁时被姐姐认回仙游,后又被陈某某带回尤溪生活...
女子出轨生下一子需要给抚养费吗?
  导读: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父母因离异而承担抚养费的我们还觉得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但是如果一个女子在婚期因出轨生了一个孩子,那么她要不要承担该孩子的抚养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法律咨询:我哥嫂已经结婚并生育有两个子女(女儿6岁,...
离婚子女抚养费该怎么给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那么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改怎么给,下面内容为你详细介绍。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
子女抚养费标准的确定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
离婚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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