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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应如何确定和支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生父先付两年抚养费
  亲生父亲不肯尽,未领的母亲作为兰兰(化名)法定代理人,把兰兰的父亲告上法庭,索要15万抚养费(详见本报5月11日报道)。昨日,厦门市海沧区法院一审判决:兰兰父亲应支付兰兰自出生至起诉时的抚养费7250元(按每月250元计算)。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亲生父亲,对原告负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应支付原告相应抚养费。原告出生后一直由母亲抚养,被告应支付原告自出生至起诉时的抚养费(从 2003年12月至2006年4月)。鉴于被告在庭...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怎样确定?
  丁汉良,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庭长助理、二级法官,从事立案审判工作有24年,现兼任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合议庭审判长。   丁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不能影响子女。对于子女问题的处理,不仅仅涉及抚育费的给付,子女对精神需求及教育也是不容忽视的。我国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至于如何抚养,孩子归谁,可由双方从子女利益出发,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则由法院判决。以案...
未婚同居双方对子女抚养的权利
  近日,朝阳法院宣判一起未婚同居超生引发的子女抚育权纠纷案件。   原告郭某与被告李某(女)于2001年在双方家长的介绍下相识,后二人同居,当时被告刚满16周岁。在双方同居期间共生育了三个儿子,均未能办理户口。现双方因感情失和分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自行抚育三个儿子。   在审理中,原告主张被告没有经济收入,文化水平低,且患有肝炎,不适宜抚育三个子女。   被告则认为,其有能力抚育三个子女。   有关法...
儿子非亲生 起诉前妻索要抚养费
  储某某在婚姻期间隐瞒事实,使魏某对非亲生儿子付出真情,且经济上支出较多,魏某索要抚养费获法院支持。近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魏某诉被告储某某一般人格权、抚养费纠纷案,判决被告储某某赔偿原告魏某抚养小孩期间的生活费76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原、被告双方于2003年相识,2004年12月登记结婚。被告2005年9月生育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均对家庭履行义务,但也经常因家庭...
抚养费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
三月大女婴与亲生父亲对簿公堂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女婴小渔,现在只有三个月大。本应是在母亲怀中嗷嗷待哺的她,却不得不作为原告走向法庭,面对人生中的第一场诉讼,而被告正是她的亲生父亲。   小渔的母亲张某诉称,她是外地人,与被告相识不久,确立了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便怀上了小渔。然而,在妊娠进行五个月时,她却意外的得知,其实被告是有家庭的。当时被告向张某承诺很快就会和现任妻子离...
离婚未成年人由谁抚养?
  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
诉讼中子女抚养费的判定
  当事人一般认为,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费的确定主要是由法官自由裁量的。其实不尽然,子女抚养费的最终确定虽涉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但并不是法官直接“说了算”。事实上,子女抚养费的判定由多方面的因素决定,比如: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当事人的现实状况和举证能力、法官的自由裁量等等。司法实践中应如何正确的判定抚养费的给付,笔者以为应将裁判逻辑“三段论”的运用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限发...
抚养费诉讼必须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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