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1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共同共有的概念及其法律权利和义务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于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   第一,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主要不是基于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而是必须的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充要条件,始能发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   第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不分份额。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共同享有共...
因对方福利分房导致一方不能再分房如何处理?
因对方福利分房导致一方不能再分房如何处理? :我在2000年结婚,有一女5岁.现要离婚,请教两个问题: 一、结婚时,女方已购有一套事业单位福利房,结婚后,由于女方已购买过福利房,所以,我就不能再享受公务员福利分房和住房补贴,也未享受过住房补贴。现要离婚,女方说,该房为婚前财产。请问我是否能主张:女方婚前购房款返还女方,现有住房共有。如不行,那我的住房福利权益如何得到补偿?(我问过住房公积金中心,他们告诉我...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定义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
对诉讼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服
  诉讼离婚时,一方对于财产没有足够的保护意识,导致对自己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对于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另一方面,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则可以判决生效后二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将会在查明具体事实的情况下作出相应的判决。
增加配偶名字成为夫妻共有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我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历史沿革
  (一)我国现行《婚姻法》颁布之前的规定   我国法律最早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规定的是1950年《婚姻法》,1950年《婚姻法》第10条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第23条规定:“离婚时,除女方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外,其他家庭财产如何处理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家庭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及子女利益和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原则判决。”这种夫妻财产制,在亲属法学...
分割房屋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
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六点: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它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在客观上夫妻共同生活的废止,夫妻双方完全分开生活;二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主观上有分居生活的意愿,即在主观上拒绝夫妻共同生活。因而,仅有夫妻分居生活的客观事实,尚不足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我国现行法上未规定分居制度,因而只存在事实上的分居。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有...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