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强与原告张淑芬于1994年3月9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坐落于北塘区某新村的两套房屋登记在凌强名下,凌强于2001年5月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房改售房,凌强出资购买)。2013年2月20日,张淑芬与凌强协议离婚,双方在共同财产分割上达成两套房屋归张淑芬所有的协议。之后,张淑芬未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2014年4月22日,张淑芬与凌强复婚。同年5月24日,凌强因病去世。
现该新村两套房屋由张淑芬居住,张淑芬主张该...
一、原被告双方主张:
1.原告李xx诉称
我与王xx原系夫妻关系,2000年3月23日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特别说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和共同投资的财产。2009年年初,我发现王xx于 1999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位于xx市xx区xx号房屋一套,后我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该房屋,法院于2009年7月9日判决王xx支付我房屋折价款80万元,王xx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xx市xx中级人民法院。...
一、怎么认定所给付的财产是婚约财产?
司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在恋爱中给付的财产能否界定为婚约财产,作为彩礼判决返还,重点应从如下三个方面把握:
1、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婚约
界定恋爱中给付财物的性质必须首先界定给付的动机,即是否基于婚约、双方是否有结婚的合意,还是仅仅系恋爱中男女朋友的相互交往。在实践中,法院审查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婚约,主要应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是否举行过订婚仪式、对方是...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何取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取得。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取得:
1、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取得。
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现金存款、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认定这些夫妻共同财产其证据载体及...
1998年6月,范某(男)与李某(女)结婚,两人都忙于事业,生活独立。结婚时两人书面约定:婚后的收入除生活必需品外,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两人婚后生活甜蜜,儿子出生后,李某毅然放弃工作,在家照顾幼子和多病的婆婆,而范某则一心放在事业上,收入激增。
自2012年开始,李某发现范某对家庭的态度愈发冷淡,后来得知范某有了外遇并同居。李某多次规劝,而范某依然不知悔改,李某决定离婚。但由于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后各...
沪律网网友提问:
我和老婆领证一年多。我有一个小店面,婚前就用老婆的名字注册了一个个体营业执照,但是几年来店面一直是有我经营和管理,老婆从不曾插手。现在离婚,要怎么处理?店面我自己要,因为以后靠这个赚钱生活的。
沪律网湖北王建峰律师回复:
个体工商户以及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经营的店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均分!你取得店面的应给以对方经济补偿。对方也主张经营的应进行竞价,协商不成由...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应如何处理?离婚时当房屋已经产权应如何分割?未取得产权或者是取得部分产权时又是如何处理的?有何依据?接下来,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财产分割之房屋处理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
沪律网网友提问:
想要离婚,如果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是否有这样的情况:一方将产权署名自己的共有按揭房擅自赠与其父母并公证;或者是一方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另一方要承担还款义务吗?
沪律网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
“向左向右”:我与李某结婚多年,现我不幸患上了肺癌需住院治疗。因多年收入均由李某保管,且我和李某感情一直不好,李某拒绝提供治疗费,致使我得不到及时治疗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我能否在婚姻存续期间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依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此外,《婚姻法解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