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解决城镇最低经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6区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城6区)廉租住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实施社会保障,为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经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镇廉租住房的...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国土房管局制订的《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
市国土房管局二〇〇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供给和分配体制,改善本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结合资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管理和实施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资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雁江区人民政府以及财政、民政、国土资源...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7]4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困难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确认并核发城市居民最低生...
【案例一】((2015)一中民终字第1450号)
王某和李某在2003年4月约定,李某将2000年购买的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402号房产转让给王某,首付款21万元,其余房款王某每月直接打入李某银行账户,用于该房屋按揭还款,待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李某应协助王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合同确定后,王某陆续将房款交付李某,402号房屋也于2003年9月交付王某使用,但由于该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故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现李某以房屋买卖合同...
公房承租权的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公房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事先征得所在房屋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同住人的同意,并得到出租人同意。从维护同住人居住生存利益角度出发,未征得同住人同意的公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原则上应确认无效。但对于同住人已迁出、购买公房承租权的第三人已实际入住公房的,则应本着尊重现状的精神,合理保护该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利益。
公房租赁户名的变更,需要同住人之间或者...
公房承租权的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公房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事先征得所在房屋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同住人的同意,并得到出租人同意。从维护同住人居住生存利益角度出发,未征得同住人同意的公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原则上应确认无效。但对于同住人已迁出、购买公房承租权的第三人已实际入住公房的,则应本着尊重现状的精神,合理保护该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利益。
公房租赁户名的变更,需要同住人之间或者承...
关于公民承租的公房能否由其继承人继续承租的问题,建设部1995年4月23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
第一,从权利属性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有明显的物权特征,是与用益物权相似,承租人作为权利人有权更完整地行使其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这些法律行为包括转租、转让,当然也应当包括继承。
第二,从权利取得方式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是基于单位职工工作贡献大小、家庭人口及其他住房等情况产生的,不仅是赋予个人的价值回馈,更体现为个人和家庭的权益,因此从这种途径取得的公有住房承租权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