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0号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1月15日建设部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财政部部长 金人庆民政部部长 李学举国土资源部部长 孙文盛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谢旭人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住房供应体系,逐步解决市区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0号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低廉的普通住房、租金补贴或者给予租金减免。
第三条 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廉租住房工作的行政主...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和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据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建住房〔2005〕122号)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城镇廉租住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公有住房产...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
第三条 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区(...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条件有哪些?
(一)具有本区户口的居民;或申请人是我区居民,在市区企业(含市区以外的市属企业)工作满5年以上的及年满25周岁的退役士兵,且其家庭未取得农村宅基地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由民政部门认定);
(三)无房户或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不包括草厦)。
年满30周岁的未婚、离异或丧偶者,符合前款条...
公房承租权的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公房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事先征得所在房屋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同住人的同意,并得到出租人同意。从维护同住人居住生存利益角度出发,未征得同住人同意的公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原则上应确认无效。但对于同住人已迁出、购买公房承租权的第三人已实际入住公房的,则应本着尊重现状的精神,合理保护该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利益。
公房租赁户名的变更,需要同住人之间或者...
公房承租权的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公房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事先征得所在房屋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同住人的同意,并得到出租人同意。从维护同住人居住生存利益角度出发,未征得同住人同意的公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原则上应确认无效。但对于同住人已迁出、购买公房承租权的第三人已实际入住公房的,则应本着尊重现状的精神,合理保护该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利益。
公房租赁户名的变更,需要同住人之间或者承...
关于公民承租的公房能否由其继承人继续承租的问题,建设部1995年4月23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
第一,从权利属性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有明显的物权特征,是与用益物权相似,承租人作为权利人有权更完整地行使其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这些法律行为包括转租、转让,当然也应当包括继承。
第二,从权利取得方式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是基于单位职工工作贡献大小、家庭人口及其他住房等情况产生的,不仅是赋予个人的价值回馈,更体现为个人和家庭的权益,因此从这种途径取得的公有住房承租权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