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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买卖的纠纷
商业地产项目并购不象简单的商品买卖,而是涉及多层法律关系,交易风险大的系统工程,一旦有任何环节疏忽都可能会带来投资的巨大损失。因此了解商业地产项目并购中的法律风险,并有效的控制法律风险对投资企业来说,尤为重要。 通常,商业地产项目并购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资产并购,所谓资产并购即以目标房地产为标的签订买卖合同;另外一种是项目公司并购,即收购方通过受让商业地产项目公司的股权而达到并购商业地产项目的目...
楼上水管崩裂楼下成"水帘洞" 责任谁负起争执
下午,物业为住户维修水管,业主验收后离去;夜间,业主不在家,水管崩裂致使楼下住户被淹。就楼下住户的损失,楼上业主认为物业应负相应责任,物业则认为应该由业主负全责。双方争执不下,使楼下住户不知该找谁赔偿。   楼下成了“水帘洞”   10月31日早上6点,家住银通小区26号楼1单元的刘女士被滴水声吵醒。起床后,刘女士发现地板上全是水,两个卧室和客厅的墙壁也都在滴水,一番查看原来是楼上住户家跑水了。   刘女...
在房产的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三几大误区
李先生将房屋出租,租约到期,李先生要求收回房屋,租房人不肯,要求继续租住下去,但又不同意加租,李先生该怎么办呢?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可按以下标准掌握: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
谈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
  目前,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新建住宅小区中的配套设施日益增多,从网球场、游泳池等运动设施,到棋牌室、会所等休闲、娱乐场所,以及停车场等设施一应俱全,满足了购房人享受高品质生活的要求。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以及我国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对于这些新兴的小区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在实践中造成了业主和开发商的诸多纠纷。笔者认为,所有权的归属对于不动产的...
价格上涨后不愿继续履约 卖房者被判赔偿差价
李女士将自己位于上海市临青路 555 弄的一套房屋卖给陈先生一家后,看到房价上涨,又起了悔意。陈先生及家人遂将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根据诉讼中原告变更的诉讼请求,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合同,李女士赔偿陈家房屋升值差价 71000 元。 2007 年 8 月 17 日 ,陈先生的母亲向李女士支付定金 20,000 元,并与李女士签订 “ 收款凭证 ” 一份,明确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 555 弄内一套房屋...
商品房超高影响相邻住户采光
  近日,经内蒙古敖汉旗人民法院、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一房产开发商因建筑物影响他人正常采光赔偿房屋遮光费10000元。   2004年,被告辽宁朝阳市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敖汉旗新惠镇开发“永安家园”。楼房竣工后,因该小区3号楼房影响楼后原告张某等居民的采光而产生纠纷,并引发上访,后诉至敖汉旗人民法院。经有关部门实地测量,与原告住房对应的被告所建3号楼房超高0.41米,且违反了其从敖汉...
房产证地址错误,麻烦不断
  千辛万苦拿到了房子的房产证,可是房主万万没有想到,房产证上所写的地址并不是自己房屋所在的地址,而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地址!这是发生在市民段先生身上的事情。目前,经过与多方面的联系后他发现,要将地址改回来还真不容易。对此,他不禁要问:究竟是谁将地址搞错呢?   1、迟到的房产证地址是错的   昨天,在段先生的公司处,段先生拿着一堆资料向记者讲述起了整个事件经过。2001年,段先生在广州龙怡路上的一个小区...
因拆迁租赁协议不能履行 租户反诉房东讨补偿款
某公司将两间平房租给许某居住使用后,因该房屋被列入六环路建设拆迁范围,公司通知许某终止租赁协议遭到拒绝。许某反诉该公司,要求享受与被拆迁人一样的待遇。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一审判决解除租赁协议,许某腾空二间平房,公司赔偿许某搬迁费损失五百一十元。 某公司诉称,2003年12月1日,本公司与许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公司将门头沟区平房二间租给许某居住使用,租...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解读【房屋质量瑕疵】
第十三条【房屋质量瑕疵】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本条是关于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问题。  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包含有房屋质...
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
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 案情介绍: 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向该公司购买某路段两套房屋,两套房屋建筑面积共为145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113843元,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将李某所购房屋的地下室为通水管房告知李某。合同订立后,李某给付购房款共计113843元,该公司也将房屋交付给李某使用。此后,李某取得房产证,并对两套房屋进行装修,将两套房屋之间的隔墙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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