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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租房做坏事,房东担不担责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5 ℃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房屋承租人将房屋用于违法用途,而房屋出租人对此不管不问,或者房屋出租人存在其他失职情形的,有关的房屋出租人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公安机关有权对房屋出租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就本案而言,如果因房东失职而导致大量求职者被骗后无法追讨损失,有关的房屋出租人将因此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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