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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物业费:业委会不是救世主 举证倒置呼声高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46 ℃

众多专业人士在焦点房谈现场激烈讨论   业主不交物业费、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强制执行,这就是发生在10月30日清晨欧陆经典、芍药居等13个小区的事。朝阳法院出动98名法警和法官,兵分6路对57户业主强制执行,其中16人进行司法拘留。这个事引起了巨大的关注,网友的评论铺天盖地。 <BR>  调查显示的数据看,90%以上的网友认为业主不交物业费背后有隐忧,但法律界人士不赞成这样的维权方式:“即使有千万条理由,对于生效的法律判决应该无条件地执行,有意见可以申诉甚至找检察院抗诉,通过检察院抗诉程序监督法院司法公正。如果对抗已经生效的法律判,你对抗的不是物业公司,而是对抗法院,对抗国家的尊严。”   同时,对于解决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的方法,业主委员会被寄予了无限希望,但是这个带着光环的组织在现实中充满了尴尬。房谈嘉宾指出,目前只有10%的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成立业委会困难重重,即使有了业委会,能够代表业主利益、解聘物业公司等问题上也是举步为艰。   聚焦物业费反应:九成认为背后有隐忧   【调查】第一个问题是如何看待法院强制执行拘留16名不交物业费业主的事件?从结果我们可以看到有90%以上网友投票是业主拒交的背后可能另有隐情,比如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满。   陈旭:物业费案件业主鲜有胜诉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说,根据我们在司法实践当中了解到的情况,业主不交物业费不外乎有这样几种情况:一个是认为物业服务质次价高;再就是收支不透明,财务不公开、不透明,服务部到位,另外是乱收费等等,物业公司没有及时解决,业主有可能会采取一种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试图解决。这样恶性循环的结果就是一方面对物业服务不满拒交物业费,另外你这种行为本身引起双方很大的矛盾,甚至于引起业主之间的矛盾,引起整个小区物业的贬值。   我们现在看到但凡和物业公司发生冲突的业主,最后的结果就是被告上法庭。有一些业主请律师或者是咨询律师的时候,就是说由于物业公司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是所谓的隐情,我们才不交的物业费。我们现在看到的结果是在全北京市的范围发生的物业纠纷案件当中,90%以上被告是业主,而且业主一旦被告上法庭,鲜有胜诉的案例,几乎全是败诉的。  袁前岭:物业服务不完整或不达标取证太困难   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前岭说,现在的情况是,你既然接受了物业服务就必然要交物业费,在物业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或者物业服务不完整的时候,你能少交部分的物业费,但是这个时候很多业主取证很困难。   比如日常的服务——保洁一周还是两次,不可能盯着,这就是即使物业公司服务达不到标准也很难能胜诉的原因。业主认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认为站得住脚的理由,但是从情理角度的确业主是有他的理由。   袁前岭建议,很多业主一定要把很多问题分开来,物业服务问题就是物业服务的问题,不要把对物业的其他的不满,比如说物业的维修没有尽维修的义务,或者是开发商没有尽到义务的地方,把它搅在一起,通过不缴纳物业费来进行救济。比如停车费问题,有的业主不是通过其他法律渠道去解决,而是通过不交物业费这种方法来救济。   聚焦物业费根源:40%认为是开发商问题   【调查】第二个问题是你认为因为对小区的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而拒交物业费的情况普遍吗?83.5%的人认为普遍,16.5%的人认为有,但只是少数现象;我们下一个问题是你所在的小区缴纳物业费的情况如何?也是3个选项,其实第二可以和第三个加起来来看,大概是60%的比例,有一些是以前缴过现在不缴,还有很多业主是从来没有缴过物业费。   中海雅园业主委员会主任胡密珍比喻说,目前业主根本没有办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说我家里要请保姆不能我说了算,别人说了算,到我家里来的这个保姆不是主人给保姆定价,而是保姆给主人定价,保姆一旦进家就别想走了。业主辛辛苦苦,花一辈子的积蓄买一套房子,到时候我家里的保姆不能我说了算,在一个阶段性也行,但该我说了算的时候,能让业主说了算,这是最关键的。   有些小区,目前业主主动去交物业费,无疑是自己挖自己的墙角,为什么?如果业主自己交物业费,物业费的收支不透明,等于物业公司有钱了。物业公司不是国家的税务机关,他说一就是一,他说二就是二,业主必须得交,我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   袁前岭说,我也认识很多物业公司,有的物业公司说我们服务再好,业主也不满意,的确可能有这种情况,因为物业公司面对是1000、2000户业主,不可能让所有的业主都满意,但是业主不满意是不满意在哪?而是物业公司不是我选的,如果是我选的物业公司,做得差也交费,因为我自己请的保姆,你没有必要替我请,你做得再好我也不满意。   搜狐焦点房地产网社区总监何民虎说,调查显示业主拒交物业费有40%的人认为是开发公司的原因,只有30%是物业服务不满意造成的,这是问题的根源。前期物业委托之后,业主面对的比如说涉及到漏水等等实际上是房屋质量的问题,但是已经接受发展商的委托,这些应该是物业公司来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区治理项目组研究员舒可心说,这是物业公司愿意替发展商来说话,他们当然替发展商欺负业主。本来物业公司应该是业主的代理人帮助业主找开发商算帐。胡密珍说,可现在90%都是开发商指派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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