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0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解析小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88 ℃

    在构建和谐物管小区活动中,许多业主不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以至于影响了自已作用的发挥。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选举权;  5、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对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监督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同时业主也享有以下义务:  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