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3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69 ℃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办理登记手续呢?小编一一为您道来。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这下明白了吧,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怎么办理登记手续哦。这个很管用的。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