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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欠费 电梯停运扰人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0 ℃

  因一两户欠电梯费,导致整个居民业主都无法享受到电梯,业主该如何维权?

  因个别居民欠电梯费,电梯停运,整个单元居民跟着“吃瓜落”,香坊区新文政街华侨名苑小区B栋6单元居民对此颇感无辜。

  该单元居民告诉记者,10月30日,居民们发现每家门上都贴着一张通知,大概内容是因该单元有2户居民长期欠缴电梯费,故电梯公司决定于11月1日起对该单元电梯停运,直至这两户居民缴清欠费为止。从1日起,电梯果然停运了。

  一居民说,她家10月21日刚刚缴纳了今年11月至明年10月的电梯费,且并无欠费。当初大多数居民在此买房,就是冲着有电梯,孩子和老人出行方便,没想到会遇到如此困扰。

  2日14时,记者联系到负责该小区电梯管理的电梯公司,对于该单元电梯停运一事,该公司王经理表示:该单元共13户,其中2户欠费多年,催缴无果。目前,公司在电梯维护、年检、电费等费用支出方面力不从心,只能暂时停运。对于5户已缴纳下一年度电梯费的居民,可申请退费。

  据法律专家介绍,即使物业提供的电梯或者其他服务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业主们也不该拒交费用,正常的维权途径是找业委会交涉,由业委会决定是否解聘物业公司。电梯费属于公共费用,一户不交就会影响到其他业主的利益,意味着用其他业主的钱来帮自己免费服务,而业委会或者物业公司有权起诉恶意欠缴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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