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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履行期限到期,抵押人不按期,登记机关是否有责任?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31 ℃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的职能是:根据当事人的登记申请,对登记文件齐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申请,予以核准登记。将权属状况记载于政府的登记簿上,供有利害关系的人查阅,并发给权利人以权属证书。至于债务人是否按期还贷,乃至抵押权人是否行使抵押权,都应由抵押当事人自行决定,而与登记机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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