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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房地产转让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2 ℃

    目前房地产转让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存在问题
    1、违法交易
    在一定范围内,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不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而是搞“地下”交易,甚至签订虚假协议,逃避稽查。其原因是为了逃避管理,偷漏国家税收,偷漏、少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结果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单位进行房改、集资建房等形式,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此现象优以县及建制镇和企业突出。
    3、职能机构不依法办事,个别工作人员违法办事。
    有些职能部门及其个别工作人员,为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私情,与转让当事人串通,伪造、变造相关文件,办理过程中不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法律规定要求提供的材料,就予办理。
    4、职能部门之间不协调,管理脱节
    就目前,涉及房地产转让负有职责的职能部门有土地、房管、城建、规划、财政及非职能的评估机构,但由于现阶段管理体制的问题,往往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就给违法交易等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管理脱节,曾一度出现且现仍有些地方继续存在房地产转让交易市场的混乱。
    (二)解决问题的设想
    1、设立统一的房地产转让登记机关。
    设立统一的房地产转让登记机关,改变目前我国存在的分立登记,即土地、房产,各自分立。
    2、清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解决对房地产转让规定的不统一情形,实现法制的统一。
    3、规范房改、集资行为,使之符合和与法律、法规规定相配套。
    4、强化监督与执法。
    5、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政策教育,提高执法水平,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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