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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孩子受赠房父母不能擅自转卖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9 ℃

  近日,张女士来电咨询,爷爷送孙子的房屋现由自己和丈夫保管,最近想出售,不知是不是有权出卖。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得知,此类房产父母轻易不能转卖,而只能保管。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发生,律师提醒,即使身为父母,也不可轻易处置孩子名下的财产。

  原来,张女士与丈夫2004年结婚,2005年生下儿子天天。天天是公公婆婆惟一的孙子,非常受宠。天天周岁时,爷爷将他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到天天名下,作为他的生日礼物。这份“大礼”由张女士夫妇保管,房产证和钥匙都在其手中。今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张女士与丈夫的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想出售孩子名下的房子暂渡难关。他们请示了老人,爷爷奶奶没有异议。最近,有位先生看中了房子,他很想买,但提出疑问:爷爷送给孙子的房屋,你们有权卖吗?

  律师介绍,爷爷将房子赠给未成年的孙子,还办理了过户手续,这套房子的所有权毫无疑问在孙子名下。由于他还未成年,房子理当由监护人(通常是父母)代为保管。《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权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由此可知,父母可以代孩子保管房屋,但无权处分,除非为了孩子的利益不得不处置房产时,才可以处置,但所得款项必须全部用在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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