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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的秘密协议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0 ℃

  网友咨询:

  我和男友准备办理结婚证。婚前他父母给他买了一套房子作为结婚新房,产权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要求加名,但他父母不同意,事后,我俩秘密签署协议,房子归我们共同所有,并在房屋产权证上加了我的名字。请问:这份没经过他父母同意的协议有效吗?我在房屋产权证上加名合法吗?

  律师回复: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房产的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物权法》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你男友的父母按赠与协议将房子赠与了你男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写有你男友名字的其父母赠与的房屋,应属于你男友所有。《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有权对自己所有的房屋进行处分,他与你秘密签订的没经他父母同意的协议是有效的;没经他父母同意在房产证上给你加名已以视共同所有,你对房屋也享受所有权,这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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