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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子女的成本与难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8 ℃

  房产传承税费成本较高

  继承权公证费,费率2%费 (各地收费不同)

  评估费:根据房产总额从0.1‰-5‰不等

  登记费100元

  权证印花税5元

  价合同印花税0.05%

  以评估价格30万的房屋为例,评估费1500元,公证费6000元,合同印花税150元,100元登记费、5元权证印花税,共计7755元。

  房产容易出售折现,引起家庭冲突

  一位私营业主,在女儿出嫁之前,赠予女儿一套房产价值千万,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婚前资产。女儿婚后不久,男方家族生意遇到经营困难急需资金援助。公婆让儿媳妇以自己的房产向银行抵押,申请一笔贷款帮他们度过难关。而女方父母认为,即使投入资金,男方家族生意也未必能够起死回生,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女儿的房产将被银行拍卖,于是提醒女儿谨慎对待。女儿迟疑间,与公婆关系陷入紧张;公婆也向儿子施加压力,说儿媳妇见死不救,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最后闹到小夫妻差一点离婚。

  婚前房产,在婚后一旦被出售,再购置房产,很容易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发生婚变,将会被分割。

  一高净值家庭,在女儿出嫁之前,赠予女儿一套豪华公寓房产,价值2千万元,登记在女儿名下属婚前资产。女儿婚后不久,小夫妻商量把公寓卖出,所得款项,买了一套别墅,其中新房的一点差额由男方家庭出资,房产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未注明各自份额。

  婚后一年,小夫妻闹矛盾离婚,别墅作为夫妻共同资产分割。因双方都不想拿出补偿给对方一半份额的现金,只好出售别墅。因卖的急,除去税款、中介等费用,别墅出售并未增值。两人平分售房款,每人不到一千万元。女儿的婚变导致女方家族损失了一千万元。

  建议:在夫妻共同购房时,最好注明各自份额。

  意外事件容易导致房屋传承失败

  某女士离婚多年,为了避免未来遗产税又担心未来的控制权,在购买房屋时房产证上写明与女儿共有,其中自己持有5%,女儿95%。女儿婚后不久,因为意外不幸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该房产于是成为女儿的遗产,由其法定受益人平均分配。于是除去5%的部分,其余95%,由她,前夫以及女婿平均分配余下部分。令她后悔万分。

  建议:最好提前写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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