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01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办理房地产价格评估应提供什么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9 ℃

    产权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申请房地产评估时,应先填写评估申请书,并与评估机构签定委托协议书,若委托他人代理评估事宜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单位办理评估时,应提供有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报告、装修明细和固定资产明细帐目等资料,及企业营业执照。个人办理评估时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装修明细等有关资料。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