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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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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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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委托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1 ℃

      估价委托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估价机构的名称和住所;

      (三)估价对象;

      (四)估价目的;

      (五)价值时点;

      (六)委托人的协助义务;

      (七)估价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八)估价报告交付的日期和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与其他房地产估价机构合作完成估价业务,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共同出具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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